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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影響性研究中心跨院管理委員會

114年1月21日第32次醫療整合資料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執行衛生福利部113年度「次世代數位醫療平臺成立三大AI中心」補助計畫,成立「AI影響性研究中心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訂定AI影響性研究中心跨院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本會之任務如下:
    • 解決健保給付缺乏醫療價值評估標準的問題,針對通過TFDA查驗登記之AI產品建立可行的價值評估框架,以執行臨床試驗。
    • 推動以「效率指標」取代傳統「存活率」作為效能評估方法的新方法論,符合AI應用場景之臨床試驗需求。
    • 採用醫療經濟評估方法論,評估AI產品的臨床實際效益與成本效益。
  • 委員設置
    • 本會置計畫召集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督導會務運作,由醫療整合資料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任之。
    • 本會委員置11-15人,跨院委員由聯盟醫院推派代表,其餘委員需為臨床醫療、資訊工程、資料科學、流行病學、統計學等相關專家,由主任委員推薦適當人選,並由院長遴聘擔任之,協助專案執行。必要時,得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列席指導及諮詢,協助規劃AI影響性中心之發展方向與任務。
    •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醫療整合資料中心主任兼任之。
  • 本會業務職掌及分工
    • 主任委員 規劃擬定會務發展策略。
    • 執行秘書 綜理會務事宜。
    • 委員 提供指導及諮詢,協助會務推動。
  • 本會得視AI產品型態媒合適當研究人員設置專案工作小組,並依各小組運作方式規畫執行AI產品臨床試驗,提供輔導審核機制,或協調跨院臨床試驗資訊作業事宜。
  • 本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或視申請案件量召開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本會會務由AI影響性研究中心行政組辦理。
  • 本要點經醫療整合資料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院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