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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器

呼吸器為醫院內的急診室及加護病房內常見之醫療儀器,當病患本身無法自行呼吸或是可自行呼吸但無法達到人體所需之氧氣濃度時,需加裝呼吸器以維持生命,例如SARS、H1N1等肺部病變之病患或是肺部受創者。由於市面上的呼吸器種類繁多,因此進行治療時,醫生與呼吸治療師會依照當時病患之狀況選擇適當的呼吸器給予治療。呼吸器依其廠牌、功能不同,儀器大小亦不相同。臨床上而言,可區分為家用等級(Homecare)與強化看護等級(intensive),而依治療對象來說,可區分為嬰兒、兒童與成人三種,若依給氣原理則區分為正壓、負壓與高頻三種通氣方式,因此,依照病患的條件選用適當的呼吸器需要醫護人員精確的判斷。家用等級之呼吸器一般具有CPAP、S、S/T、T與PC等呼吸型態模式,操作簡單不複雜,其適用對象為輕微呼吸道症狀患者,如睡眠呼吸中止症等;強化看護等級之呼吸器具多種呼吸型態模組,可獨立調控呼吸速率、潮氣量等、由微電腦控制含監視系統、警告系統、呼吸自我檢測等等功能,適用對象為中度及重度呼吸道症狀患者,如呼吸窘迫症、慢性肺阻塞、心臟衰竭、肺損傷等。在使用呼吸器時,醫護人員會紀錄病人的年齡、身高、體重等數據並配合血壓、心跳、體溫等來推算適當的呼吸參數,包含每分鐘通氣量、呼吸速率、潮容積、尖峰與高原壓力、吸入氧氣濃度等肺部生理現象,因此在使用呼吸器時,必須由醫護人員設定參數並確認機器無問題及管路無漏氣後方可開使進行治療。特別強調,由於呼吸器屬於直接接觸病患,因此感控部份必需非常注意。

呼吸器的原理散見於埃及、希臘和中國的古籍中,早在西元前就已經有口對口人工呼吸救活人之例,而在16世紀以前,對於呼吸生理方面之學術更是研究甚少。呼吸器的發展主要以1960年以及1980年為分水嶺,其分為早期、中期以及晚期三部分:1960年以前主要因為小兒麻痺大流行加速醫學發展,1960年至1980年則是成人呼吸窘迫徵候群之處理,而1980之後為電腦科技運用之時期。自1950年代小兒麻痺大流行,人工輔助換氣顯著的降低了死亡率,因此呼吸器的發展在50年間有了驚人的成就。1980年代之後的產品充斥著許多新的換氣模式,為多功能微電腦控制。在治療時,必須先確定病患狀況後,再依照儀器特性針對病患加以治療。氣體(包含純氧氣與一般含21%氧氣之空氣)由體外進入肺部,必須有一個壓力梯階介於上呼吸道和肺泡之間,氣流才能從高壓流到低壓。產生壓力梯階有兩種方法,一為呼吸器產生低於大氣壓的負壓,一為呼吸器產生高於大氣壓的正壓,此二者來源可以是電力、氣體壓力或二者兼具。

  • 電動呼吸器使用普遍,全靠電力維持運轉,舉凡開關電位、電容、電阻等都由電能來控制,進而控制吸吐氣時間、氣體流量與警報系統,可提供動力操控活塞、風扇、儲氣囊或彈簧裝置,產生壓力階梯,使氣流進入肺臟。
     
  • 氣動呼吸器利用壓縮氣體的壓力當作呼吸器的動力來源,主要分為兩種:
  1. 針狀瓣膜、噴射器、可伸縮之橫膈、彈簧控制瓣膜,來控制氣流大小、流向、吸氣、吐氣等。
  2. 靠壁偏轉或可安達效應原理控制氣流的大小、流向、吸氣、吐氣。

當呼吸器在使用前,務必詳閱原廠使用說明書並遵照指示使用,在使用中如發生問題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第一步必須先通知護理人員進行檢查,包含漏氣排除,檢查CUFF壓力是否足夠,CUFF有無破損,接頭是否固定接好、全部管路重新檢查是否固定良好,逐段分解【BYPASS】測試、溫度感測器接頭,潮濕器加水孔是否有蓋好、更新管路、檢查吐氣瓣膜是否破損或安裝不良、吐氣閥因使用時間長或噴霧治療造成吐氣閥有結晶物,使吐氣閥無法完全關緊以及排除以上漏氣,若測試還有漏氣,可能就是機器內部漏氣,就必須拆開機器氣路部分檢查等,此時必需通知廠商或醫學工程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台灣的家庭中,需要呼吸照顧的人數與日俱增,因此呼吸照顧的工作越趨頻繁,提供呼吸照顧的醫療場所也是比比皆是,因此,除了聽從醫師或是醫護人員的建議外,選用適合的呼吸器以及專業的呼吸照顧人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希望大家對於呼吸器的原理、使用時機與發生之問題能有更深一層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