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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倫理

  • 2001.05  衛生署於設立醫學倫理委員會,翌年將醫院設立醫學倫理委員會列為醫學評鑑項目。 

 

  • 2002.12  本院第823次院務會議通過設立「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

 

  • 2003.03  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第一次召開會議,時任李源德院長致詞:以臺大醫院在醫界的地位,相信本院將規範制定並推廣後,必將影響其他醫院跟著進行,甚至改變整個臺灣醫界,讓臺灣將來會更好。

 

  • 2004.09  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下成立「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工作小組」。

 

  • 2008.01  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工作小組開始討論本院是否應提供臨床醫療同仁倫理諮詢服務,後續並研議本院倫理諮詢制度及服務計畫內容。

 

  • 2009.10  提報「臨床倫理工作小組倫理諮詢服務計畫」通過本院A1計畫評選會審查,該計畫執行期間為期3年(2010-2012)。

 

  • 2011.04  本院院務會議追認修正通過「臨床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主要將原名稱「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更名為「臨床倫理委員會」、修正委員會專家組成與人數及得以因作業需要設若干工作小組。

 

  • 2012.09  簽奉核准將臨床倫理委員會工作小組,重新任務編組為『政策研議與教育小組』及『倫理諮詢小組』。

 

  • 2015.08  2017.12本院第975次、第1003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臨床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主要修正會議議決方式及急迫個案所採取方式。

 

  • 2019.12 於政策研議與教育小組下成立「各科部倫理代表」,協助倫理業務各科部推廣事宜。

 

  • 2023.03 臨床倫理相關業務整併至倫理中心「臨床倫理組」賡續運作。

 

 

 

Photo by Elena Mozhvilo on 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