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年份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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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月份 | 3月 |
季刊期別 | 5 |
文章標題 | 簡介臺大醫院第一則倫理規範~臺大醫院倫理守則 |
文章內文 | 簡介臺大醫院第一則倫理規範~臺大醫院倫理守則文 / 臺大醫院倫理中心 杜俐瑩、江翠如、蔡甫昌 PDF下載
前言倫理中心在本季刊前期(第4期)專訪了臺大醫院前院長李源德教授,李教授分享在擔任臺大醫院院長期間推動醫療倫理的歷程,並強調「醫德為人生最高準則」。他闡述了建立臺大醫院清廉文化的初衷與理念,並於2002年成立醫學倫理委員會,進一步落實醫學倫理。 2002年3月,在首屆「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後更名「臨床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芳郁副院長主持、委員會決議下,委付執行秘書蔡甫昌醫師起草,歷經會議討論後於翌年10月院務會議通過,發布本院第一則醫療倫理規範~「臺大醫院醫師倫理守則」。2015年,再經委員會修訂以適用全體員工,更名為「臺大醫院倫理守則」。 本院倫理守則之建立,旨在宣示本院所秉持之醫學倫理核心價値,鼓勵同仁在實務醫療工作中發揚專業精神,並提供給全體醫療與行政人員在面對醫療與醫務工作中之道德問題或倫理困局時,能視之為上位指導原則以參考與遵循。 臺大醫院倫理守則為病人提供優質的醫療照護乃本院之優良傳統與全體同仁之神聖職責。病人前來本院接受醫療照護,乃表示其信任而願將生命與健康交付給我們;為忠於此信賴,本院同仁應秉持專業倫理,確認自己對病人、也同時對社會、對同僚和對自己的責任,並在服務病人的過程中表達對人類生命尊嚴與醫療專業的尊重。本院同仁亦須體認優良傳統之維繫及適切照護標準之達成,乃有賴於「專業倫理實踐」、「優質臨床技能」及「良好醫病溝通」三方面之發揮。以下倫理守則是本院同仁必須遵守的倫理行為規範: 一、 確立「病人福祉」為優先考量。 二、 以禮貌與誠懇對待病人,傾聽病人的想法、尊重病人的感受與看法。 三、 尊重病人對其醫療照護有「知情」、「判斷」與「選擇」的權利;進行診察及治療前應獲得其同意。 四、 尊重病人的隱私、保障其個人資料的安全。 五、 必須公正地對待病人,不可因個人偏私或病人性別、年齡、身分、地位、族群、疾病、宗教、國籍及性傾向等條件之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六、 發現同仁有濫用專業職權、造假欺騙以謀私利等違背專業素養之行徑時,基於對維護病人安全、專業廉正與本院信譽之責任,有義務向主管揭露。 七、 提昇自我專業知識和臨床技術,以保持優質的照護。 八、 認清自己專業能力的侷限性,在適當的時機進行照會或轉介;並尊重病人選擇第二意見之意願。 九、 視與病人建立良好的溝通為自己重要的職責,儘可能以病人聽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提供訊息,並回答病人的疑問。 十、 重視病人的親友所扮演的角色,與他們一起努力促進病人的最大利益。 臺大醫院倫理守則介紹在2005年臺大醫院110周年紀念時,由林芳郁前院長規劃、蔡甫昌執行秘書以「我們的信念」為標題摘錄倫理守則精要,邀請臺灣大學醫學院前院長陳定信教授親自揮毫,並以大片毛玻璃背光篆刻字體的形式呈現在東址大廳右側(由名建築師龔書章設計),當時被稱為「倫理牆」。然而,隨著毛玻璃泛黃且難以維護,後來調整為大型黑字金底金框字畫造型放置在東址院史室入口左側牆面。多年來,臺大醫院的員工可能僅熟悉裱框中「我們的信念」這段文字,但實際上,「臺大醫院倫理守則」完整內容是涵蓋「前言」和十條「倫理守則」兩部分。 「前言」首先宣示為病人提供優質醫療照護是本院的優良傳統和全體同仁的神聖職責。病人前來本院接受治療,代表了對醫護人員的信任,也託付了其生命與健康;接著闡釋以「專業倫理實踐」、「優質臨床技能」和「良好醫病溝通」三進路來實踐此神聖職責。 「倫理守則」之第一、二條,與歷史上國際醫師誓詞相仿,宣示優先保障病人福祉,並強調透過傾聽病人的想法與感受來表達尊重病人。將病人福祉置於首位向來是傳統醫學倫理的核心,《美國醫學會雜誌》(JAMA)刊載的「病醫協定」(Patient-Physician Covenant)曾闡述此聲明,醫師無論在理智或道德層面,都有責任在病人福祉受到威脅時提供支持,並始終作為病人健康的後盾。此外,醫療機構或醫師皆應避免因追求自我利易而戕害病人利益與醫病關係[1][2]。 第三條強調病人對自身病情擁有「知情」、「判斷」及「選擇」的權利,此觀點曾由第一屆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法律委員蔡墩銘教授加以闡述,他強調知情同意的重要性,而該權利包含上述三項內涵。醫療團隊應尊重病人的決定權,提供病人可理解的病情資訊與治療方法,確保在進行治療前應獲得病人同意,以鼓勵病人積極參與醫療決策;此外,守則也強調尊重病人的隱私、保障其個人資料的安全;不論病人背景或條件,都應給予公正和平等的對待。 第六條指出當發現同仁有濫用專業職權、造假欺騙以謀私利等違反專業素養的行為,有義務向主管揭露。此條參考美國醫學會《醫學倫理守則》(AMA Principles of Medical Ethics)第二條的精神,該條指出:「醫師必須誠實對待病人與同事,並應盡力揭露其他人格或能力有缺失、或從事造假與欺騙行為的醫師。」[3]。此外,加拿大醫學會倫理守則與英國醫師公會倫理守則等國際醫學團體亦強調,醫師應以病人權益為優先,並有責任揭露同儕的不當行為。透過此機制,醫療機構得以確保專業廉正,維護病人安全,同時杜絕飽受質疑的「醫醫相護」文化,建立更透明、負責任、能獲得病人信賴的醫療環境[2]。 在違反專業素養的行為上,李源德教授受訪中也曾提出他的看法,認為醫事人員參與產品代言或商業行為時,亦須審慎自律,確保自身行為符合醫學倫理原則,不影響醫療專業的公信力,特別是涉及醫療器材、藥品或健康食品等領域時,更應避免因商業利益而影響其專業判斷、導致誤導病人,並確保病人能獲得公正、客觀且基於醫學證據的醫療資訊。 第七、八條指出員工應持續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與技能,認清自身專業能力的侷限性,在適宜的時機進行照會或轉介;第九條強調有責任與病人建立良好的互動與溝通,儘可能以病人能理解且接受的方式提供訊息,並回答病人的疑問。此條考量到醫療父權主義可能對醫病關係造成的影響,應盡力降低資訊不對等、創造平等溝通的條件,以促進良好的醫病互動。最後,第十條考量到相較於歐美社會、我國文化十分重視家屬在醫療中的角色、應予與尊重,但卻可能影響過大甚至壓抑病人自主,因此提醒團隊應尊重家屬的角色,強調與其合作是以促進病人最大利益為目標。 總括而言,本倫理守則旨在提醒本院同仁在進行醫療照護時,應秉持追求病人最大利益、避免傷害、尊重病人自主、保障其隱私、確保公平對待、考量家屬…等,同時透過與良好醫病溝通來鞏固此信託關係,提供優質的醫療照護。 結語在快速變遷的社會與醫療環境中,醫療人權與消費者意識的提升,使醫療團隊在臨床執業中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壓力。同時,隨著精準治療、基因醫學、細胞治療及再生醫療等新興科技的快速發展,為醫療帶來重大突破,尤其是人工智慧(AI)技術的應用,更將為醫療診斷與治療帶來變革,並帶來複雜的倫理、法律、社會議題。面對這些臨床實務倫理挑戰,有賴醫療機構中的倫理機制能帶動各專業來積極面對、研議與回應,提出明確立場與對策,發展「倫理執業指引(Ethical Practice Guideline)」。期能透過這些指引所提供之方向,帶給醫療團隊於技術創新與鉅變醫療環境下,持守本院核心價值、實踐專業倫理、保障病人權益。 參考文獻1. 蔡甫昌、謝博生:醫師專業精神與醫療組織倫理。台灣醫學 2003 ;7(4):587-601。 2. Cassel CK. The patient-physician covenant: an affirmation of Asklepios. Conn Med. 1996 ;60(5):291-3. 3. AMA Principles of Medical Ethics. AMA. 2001. https://code-medical-ethics.ama-assn.org/principles/ Accessed March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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