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年份 |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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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月份 | 6月 |
季刊期別 | 2 |
文章標題 | 學術倫理:教育重於懲處、預防重於治療~人物專訪【臺大醫院高嘉宏副院長】 |
文章內文 | 學術倫理:教育重於懲處、預防重於治療~人物專訪【臺大醫院高嘉宏副院長】
文/臺大醫院倫理中心 周采潔 PDF下載
近年學術倫理議題廣受社會大眾重視,多次掀起國內學界與政壇風波,甚至導致政局及社會的動盪。高嘉宏副院長自2020年兼任本院研究誠信辦公室主任,督導研究誠信業務迄今,實際參與研究誠信業務可溯自2015年臺大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所長卸任後,擔任臺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委員開始。本中心十分榮幸訪談高副院長,暢談本院學術倫理的歷程、進展及未來,高副院長笑說:「被你們interview,我很緊張。」親和力展露無疑。 高嘉宏副院長接受倫理中心專訪,闡述臺大醫院學術倫理之定位及展望(左-研究誠信組周采潔組員、中-高嘉宏副院長、右-蔡甫昌主任) 壹、研究誠信是臺大醫院核心價值臺大醫院創我國醫學中心之先,於2023年3月1日成立倫理中心,高副院長表示,研究倫理組職掌研究計畫倫理審查,臨床倫理組為前導並解決臨床議題,至研究誠信組關注學術倫理領域,因本院隸屬臺灣大學醫學院,研究誠信亦為大學學術倫理一環,依據本院「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規定,針對疑似違反學術倫理者,若具臺灣大學教職身份,得移送臺灣大學研究誠信辦公室處理。對於違反學術倫理事件常常演變為政治議題之現象,他坦言過去參與相關案件調查時發現,學術誠信之舉報成本相對較低,卻能獲得輿情聲量及影響,在選舉期間尤為明顯。 高副院長分享,漢高祖劉邦攻下秦朝都城咸陽,與當地父老「約法三章」,包括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法律通常為較低層次之社會秩序要求,目的係基於保護而非懲罰。相較於法律之「罰惡」,倫理則是為了「賞善」,屬更較高層次的行為指引。誠如吳院長揭示「誠信」為本院核心價值,不僅是研究誠信,對待病人及同仁亦如是,「誠信」精神貫穿「創新」及「以病人為中心」,對於醫院文化及價值觀扮演舉足輕重之角色。 貳、推動學術倫理關鍵在於教育而非懲處高副院長指出,本院明訂「學術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研究論文稽核辦法」、「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研究人員學術誠信規範」,制度齊備,研究誠信業務運作順暢,倘有疑似違反學術倫理之案件,依規定提送學術倫理委員會審議,經調查認定無違反研究誠信之行為,則沉冤得雪、還其清白,反之,應依規定為適當處置。前開規範及審查之目的,在於教育而非懲處,提醒所有參與研究或學術工作同仁謹慎留意,避免跨越學術倫理紅線。 處理學術倫理案件相關資訊應予保密,惟成事在人,高副院長不諱言,調查過程中如消息洩露,可能面臨阻力。至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置決定,係參考本院類此案件判例,並視社會氛圍酌情調整。學術倫理事件之影響可謂深遠,除可能涉及教師資格升等資格審查,更有甚者,引發社會各界矚目,影響學界之國際形象。 高副院長表示,在本院違反學術倫理行為中較常見包括抄襲、自我抄襲、不當作者列名,亦曾發生數據重複使用而被舉報等情事,研究者將已發表論文中之對照組數據,一字不漏的放到另一篇文章,經審查發現2組數據連小數點都一模一樣。此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受理研究計畫之申請後,會先將研究計畫進行原創性內容比對及交叉比對,篩選出相似度30%以上者,由大學轉請本院協助審查是否有互相抄襲或自我抄襲等情事。是類案件審查重點著重於核心內容之相似性,部分研究題目具有一貫性,如B型肝炎對肝臟的影響,包含肝硬化、肝癌、新陳代謝等影響層面,爰研究介紹及背景資料相似度可能較高,然而,如發現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即應為適當之處置。 參、研究者應將學術倫理內化在DNA當中高副院長表示,研究倫理泛指研究行為所涉及之倫理議題,舉凡研究設計、執行、學術或研究成果發表,均應遵守倫理規範,特別是以人類為受試者進行研究。他以B型肝炎為例,病毒可能使肝臟反覆發炎,導致肝硬化、肝癌,研究者從事相關基礎跟臨床研究,期待問題能獲得解方,使疾病及病人生活品質得到改善。為保障受試者或病人權益,須經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藥品臨床試驗則應符合「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包括取得受試者自願簽署之同意書,始得進行檢體採集、病歷檢閱或病情資訊等,且發表時該資訊須不具可識別性。 高副院長強調,進行研究工作時,研究者必須抱持嚴謹態度,研究結果尤重「再現性」(reproducibility),如能經不同國家、不同研究團隊反覆驗證,將能作為該領域未來延伸發展之基礎。研究造假、變造等情事,屬嚴重學術不當行為,致研究發表無法真實呈現,其他研究者幾無可能重現原始研究結果。另指導教授對於研究論文應負指導之責,以身作則落實研究誠信。 「我們從事研究的初衷,是希望能夠提供臨床治療的指引,真正幫助到病人。學術倫理及研究倫理,已經成為一種習慣,內化在我們的DNA當中。」高副院長帶領的臺大肝炎團隊,已發表700多篇論文,不僅相關研究成果獲得諸多驗證,發展出臨床指引,確實協助病人追蹤自然病史,利用生物指標進行風險分期,研判肝硬化肝癌之風險及後續追蹤,提升肝癌治療及5年存活率,更重要的是,研究結果獲政府參採,適度放寬B型肝炎及C型肝炎治療之健保給付標準,嘉惠更多病人得及早接受用藥,影響力不言而喻。 肆、使用生成式AI產生科學性著作之倫理原則生成性AI是人工智慧中的子領域,可作為輔助研究之工具,協助資料蒐集及整理,高副院長提醒:「AI不是PI(Principal Investigator,計畫主持人),不能越俎代庖取代之,PI必須要管AI。」PI必須具備評判其真實性之能力,排除幻想及虛假信息,為產出的內容負責,從中提煉具有參考價值的資訊。 鑑於生成式AI發展勢不可當,無法避免使用,惟應避免濫用,高副院長擔任「內科學誌編輯委員會」主任委員,很早便注意到此趨勢之重要性,並委託內科醫學會醫學倫理委員會研訂「使用生成式AI(如ChatGPT)產生之科學性著作(含論文)倫理原則之使用規範及共識」[1],倫理原則共識如下: 一、生成式AI 可做為研究工具,協助書寫研究紀錄簿、整理並分析資料、將數據圖表化、整理參考文獻及其排序。 二、科學性著作(含論文)研究的過程中如有使用生成式AI,應記載於Methodology,如由生成式AI產生之數據表格及圖表也應註明於Results。 三、研究者應自行書寫科學性著作(含論文)之Discussion及Results,不可透過生成式AI產出。 四、產出科學性著作(含論文)如有生成式AI 協助,可於Methodology 中敘述或是放入Acknowledgement(作者申明),但不應列名作者(First author/co-authors)。 五、使用生成式AI 協助產出科學性著作(含論文)而未申明使用生成式AI 應視為抄襲,作者捏造任何(不實)數據或資訊交由生成式AI 處理也視為偽造。 伍、倫理中心是臺大醫院的防腐劑:預防重於治療高副院長期許倫理中心(研究誠信組)扮演「防腐劑」角色,防患於未然,除蒐整學術倫理違反樣態,作為教育訓練素材,更應掌握新興學術倫理議題,透過教育訓練提升本院同仁學術倫理知能與涵養,舉辦工作坊進行案例研析及實地演練,或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召開研討會,並針對學術倫理共識,研擬倫理守則或發表政策性指引,體現本院社會責任。 倫理中心季刊自113年3月發行,高副院長擔任編輯顧問及審查委員,對於學術倫理領域發表案例分享、倫理指引及相關專題等內容規劃,及致力推廣醫學倫理目的予以肯定,建議未來可增加「讀者園地」,提供互動交流平臺,進一步釐清讀者疑義及深入探討倫理議題。 展望未來,他以肝炎防治為例,再次闡述「預防重於治療」的核心價值。臺灣是慢性B型肝炎的盛行區,成人帶原率15%-20%,即國內約有300萬名帶原者,全面推動新生兒接種B肝疫苗政策後,B肝帶原者逐漸下降,國人罹患肝硬化及肝癌之風險隨之降低,估約50年可以達到消滅B型肝炎之目標。同理可證,「當研究者將學術倫理深深刻劃在DNA中,謹守研究誠信,消滅學術倫理案件指日可待。」 高嘉宏副院長與臺大醫院倫理中心同仁合影(左1-研究誠信組周采潔組員、左2-蔡甫昌主任、左3-高嘉宏副院長、右3-戴君芳副主任、右2-江翠如組長、右1-臨床倫理組林劭璇管理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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