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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任務

臺大醫院學術倫理委員會

 

  • 審理違反研究誠信之行為包含造假、變造、抄襲、研究成果重複發表或未適當引註、不當作者列名、因同儕審查而剽竊構想、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審查,或其他違反本院研究人員學術誠信規範之內容。
  • 審理向本委員會或研究誠信辦公室舉報之可疑不當研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