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回醫療體系首頁
回台大醫院首頁
網站導覽
|
English
A-
A
A+
倫理中心研究誠信組
Ethics Center Research Integrity Section
offcanvas
刪除
回醫療體系首頁
回台大醫院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回到最上
將另開新視窗,連結至非本院網域之網站!
首頁
本網站使用javascript技術開發,請開啟javascript設定
:::
委員會設置
臺大醫院學術倫理委員會
委員7~11人,由院長及負責督導研究業務之副院長為當然委員,並由院長兼任主任委員,另設置執行秘書。
委員組成:聘任院內及不少於三名之院外專家學者作為委員共同組成。需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
主任委員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或迴避時,由一般委員互推一名代理之。
委員會視案件,由主任委員不定期召開會議。
開會議時,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本網站使用javascript技術開發,請開啟javascript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