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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研究資料之科學性審查

2022/5/13 院方公告自即日起若申請本院醫療整合資料庫以外之本院病歷資料進行研究,符合說明之條件者,需先進行醫學研究部之科學性審查,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110年10月29日臺大醫療體系醫療整合資料管理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使本院研究人員使用病歷資料進行研究,與資料來源為本院醫療整合資料庫具一致之審查標準,並使申請人可預先了解審查流程,即日起擬進行之研究使用本院病歷資料非來自醫療整合資料庫,且申請免除同意,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於計畫送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前,需先送醫學研究部進行科學性審查:

(一)申請病歷個案數大於10, 000(若為影像資料則為個案數大於1,000)。
(二)資料有必要理由需攜出院外分析。
(三)計畫主持人之專業領域與所提計畫不同。
(四)研究倫理員會依研究內容之適切性、樣本數及資料性質等建議須會辦醫學研究部者。


三、符合送醫學研究部進行科學性審查之計畫,請計畫主持人先至本院醫學研究部網頁 (提醒您將離開網域) 填表進行審查,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受理前將確認已有醫學研究部審查,方會受理。


四、111年5月31日前已於e-REC線上送件者,可採醫學研究部及研究倫理委員會同步審查方式;111年6月1日起若於研究倫理委員會收件時尚未進行上述審查,將建議計畫主持人先送醫學研究部審查。

 

若符合以上科學性審查的條件者,將進一步進行大數據研究資料管理流程 (如下)。

申請本院醫療整合資料庫以外之本院病歷資料進行研究,符合說明之條件者,需先進行醫學研究部之科學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