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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資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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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103年1月28日第411次醫務行政會議通過「臨床試驗資料保存作業要點」辦理(詳細規範書請於本院KM系統查詢)。
  • 依據GCP規範第101條規定,試驗主持人及試驗機構應善盡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所有臨床試驗相關重要文件,並防止遭受意外之破壞或提早銷毀。
  • 申辦方式:前往臨床試驗中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