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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相關補助計畫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辦理期程及相關資訊
項目 申請時間 審查結果公告時間 申請資格
一般型專題計畫 每年12月 隔年 7-8 月
  • 擔任主治醫師滿二年或獲碩士學位從事研究工作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之醫藥相關人員。
  • 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新進人員專題計畫 每年12月 隔年 7-8 月
  • 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申請本項計畫,並以提出三年至五年研究計畫為優先。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年之人員,不視為新進人員。
[備註: 因為以任職時間為依據,所以主治醫師任職滿兩年後到滿5年前算是新進人員。]

隨到隨審

隨時 視作業流程而定
  • 根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112年11月6日修正),第10點隨到隨審的資格共有7款:

    1. 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本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獲博士學位之日或符合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之日起三年內提出。
    2. 曾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於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國服務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 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於歸建後未申請本會研究計畫者,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4. 借調至中央機關擔任政務首長及立法委員,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5.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計畫主持人,且無執行本會研究計畫者,得檢附有效證明文件。
    6. 經醫師診斷確認懷孕事實起至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連續期間內,且無執行本會研究計畫者,得檢附足資證明懷孕或生育事實證明文件。
    7. 單親或育嬰留職停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男性計畫主持人,且無執行本會研究計畫者,得檢附足資證明文件。
  •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以申請ㄧ件為限;第五款至第七款每年得申請一件,於前一計畫執行期滿前三個月內,亦得提出申請。
    (隨到隨審懶人包 20240521 update enlightened)

 

▍申請方式

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承辦人資訊

請洽 醫學院研發分處 或所屬單位部辦。

 

國科會相關補助計畫

期程及相關資訊
項目 申請時間 審查結果公告時間 申請資格 近期公告

進階計畫

(首次通過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每年 9 月 視作業流程而定
  • 本院專任同仁,包含:
    • 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或助理教授資格(含)以下,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
    • 作業基金人員:主治醫師或碩士級以上人員。
  • 申請者須為首次通過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且擔任計畫核定清單所列之總主持人。考量整體預算與經費分配,曾在其他單位獲得新國科會計畫,或業獲本校相關類型補助者不計。
  • 自首次通過年度起 3 年內皆符合申請資格,每通過一年之國科會計畫,當年得申請一年之補助,最多可申請三個年度之補助。
114年受理申請公告

橋接計畫

(未獲國科會補助計畫)

每年 9 月 每年 12 月底
  • 本院專任同仁,包含:
    • 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或講師資格(含)以上,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
    • 作業基金進用人員:主治醫師或碩士級以上人員。
  • 擬申請之計畫書未獲國科會審查通過,且亦未申請院內、外計畫等其他補助。
  • 申請年度無執行中之國科會計畫。
  • 擬申請之計畫需為第一年(不含未獲補助之延續案)。
  • 本計畫依申請者之國科會計畫執行經驗分組,並有連續申請限制,詳情請參考執行要點。
114年受理申請公告

 

▍申請方式

  • 由計畫主持人至「研究計畫線上申辦系統」進行註冊及完成申請,逾期系統恕不受理。
  • 請登入Portal>其他資源>辦公室自動化>研究計畫線上申辦系統。確認所有表單完成登錄/上傳,並透過系統邀請協同主持人完成計畫認領及個人資料登錄,系統方能繳交送出。

 

▍承辦人

高俐婷小姐    院內分機 266592,電子信箱 liting@ntu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