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醫院臨床試驗合約簽署作業說明
- 適用對象:
- 有試驗委託者之臨床試驗/研究案需簽署三方合約 (由本院院長、試驗計畫主持人及試驗委託者三方共同簽署),管理費為17%。
- 研究者自行發起研究案,但有廠商贊助部分經費或贊助藥品者,亦需簽署三方合約,管理費為3%。
- 臨床研究計畫申請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同時(需取得正式倫委會編號),可將臨床試驗合約經費預算草稿(或條文)送醫研部審查格式。
- 依「申請台大醫院臨床試驗合約書簽署」checklist檢附文件,簽陳經計畫主持人及所屬科部主任核章後,依序會醫學研究部、主計室後,送院長室決行。
注意事項:
- 申辦前詳閱「1-2 作業流程表」
- 相關經費預算之編列、繳納請參考以下連結
- 臨床試驗醫療費用:請參閱臨床試驗記帳扣款系統
- 臨床試驗用藥管理:請參閱臨床試驗用藥服務
- 檢體處理室場地申請費用:請參閱研究人力支援及場地使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