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另開新視窗,連結至非本院網域之網站!
臨床試驗暨臨床研究合約簽署辦法
流程說明 (點選另開新視窗)
STEP 1. 取得研究倫理委員會正式案件編號 (20XX開頭,最後一碼 A/B/C/D 可候補)
STEP 2. 電子系統送件預審 ( 點選開啟新視窗)
STEP 3. 廠商委託計畫在紙本用印前須完成前置準備行政作業費(3萬元)繳納(繳費單下載-文件5)
STEP 4. 紙本用印及取得院方正式發函。
STEP 5. 繳納相關費用 → 臨床試驗各項經費繳納說明及繳費單
常見問題 Q&A
適用對象:
有試驗委託者之臨床試驗/研究案需簽署三方合約 (由本院院長、試驗計畫主持人及試驗委託者三方共同簽署),管理費為17%。
研究者自行發起研究案,但有廠商贊助部分經費、贊助藥品或醫療器材者,亦需簽署三方合約,管理費為3%。
不適用對象
院外委託研究計畫 (非臨床試驗) ,請洽醫學研究部
廠商產學合作請洽產學合作暨專利暨轉服務申請系統
▍合約預審送件系統
點選另開新視窗
▍文件下載
▍合約業務 Q&A
▍業務諮詢
林彥君 ( 綜合諮詢 )
電話|(02)33668256
Email|linyc@ntuh.gov.tw
吳淑珊 ( 預審、電子系統使用諮詢 )
電話|(02)33668720
Email|Wushushan@ntuh.gov.tw
▍收件時間
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00-17:00(國定假日除外)
▍收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8樓836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