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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合約簽署

▍申辦流程
 
▍送審前注意事項
  • 常見問題 Q&A

  • 適用對象:

    • 試驗委託者之臨床試驗/研究案需簽署三方合約 (由本院院長、試驗計畫主持人及試驗委託者三方共同簽署),管理費為17%。

    • 研究者自行發起研究案,但有廠商贊助部分經費、贊助藥品或醫療器材者,亦需簽署三方合約,管理費為3%。

  • 不適用對象

 
▍試驗預算編列參考

▍合約預審送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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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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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業務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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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諮詢

林彥君 ( 綜合諮詢 )

電話|(02)33668256

Email|linyc@ntuh.gov.tw

 

吳淑珊  ( 預審、電子系統使用諮詢 )

電話|(02)33668720

Email|Wushushan@ntuh.gov.tw

 

▍收件時間

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00-17:00(國定假日除外)

 

▍收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8樓836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