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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A
適用對象:
有試驗委託者之臨床試驗/研究案需簽署三方合約 (由本院院長、試驗計畫主持人及試驗委託者三方共同簽署),管理費為17%。
研究者自行發起研究案,但有廠商贊助部分經費、贊助藥品或醫療器材者,亦需簽署三方合約,管理費為3%。
不適用對象
院外委託研究計畫 (非臨床試驗) ,請洽醫學研究部
廠商產學合作請洽產學合作暨專利暨轉服務申請系統
申辦流程
申辦前詳閱「1-2 作業流程表」
臨床研究計畫申請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同時(需取得正式倫委會編號),可將臨床試驗合約相關文件上傳至臨床試驗委託合約預審送件系統進行預審。
依「申請台大醫院臨床試驗合約書簽署」checklist 檢附文件,簽陳經計畫主持人及所屬科部主任核章後,依序會醫學研究部、主計室後,送院長室決行。
吳彩邑小姐
電話|(02)33668242
Email|tywu@ntuh.gov.tw
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00-17:00(國定假日除外)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8樓836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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