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若有主管機關或試驗委託者至本院進行查核/稽核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 為使本院能夠充分準備外部查核/稽核項目及資料,請填妥「臺大醫院外部訪查通報表」於稽核前 2-4 週前以電子郵件通知。
- 通知對象為研究團隊及本院臨床試驗中心( cyhclaire@ntuh.gov.tw,陳玉夏小姐)。
- 若需本院受查核/稽核研究團隊以外相關單位協助,敬請依據以上程序通知本院臨床試驗中心辦理。
- 為避免影響本院醫事工作進行,若未依本規定完成通知,本中心恕難協助臨時接受外部查核/稽核,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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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主管機關或試驗委託者至本院進行查核/稽核時,請注意以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