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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行政審查意見,但因某些緣故以致超過通知信中行政審查修改時間,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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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儘快依通知修改後由主持人點選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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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規定偏差要幾日內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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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主持人於研究計畫進行過程中,發現任何事件未依審議通過之步驟進行時,應主動向研究倫理委員會通報試驗偏差或違規事件。
若計畫書有規範通報時效,請依計畫書規範執行通報,但若發生重大影響臨床試驗執行或增加受試者風險之情形,試驗主持人應立即通報。若計畫書未規範,但發生其他主持人自評可能影響受試者權益或可能損及研究正確性等偏差/違規事件,主持人須於得知後15個工作日內主動通報本會。
其他雖未規定期限,但仍建議於獲知後儘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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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EC通報表是否有文字限制?是否能直接上傳補充文件?不填入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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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e-REC系統通報表未限定字數,請將通報內容儘量摘要於偏差通報表中。若有補充文件可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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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後,發現試驗偏差需要補通報,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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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email郵件來信通知本會協助於e-REC系統開啟該案之【試驗偏差】,以利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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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填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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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EC系統將請先點選「新增試驗偏差通報表」(紫色方框),每點選一次,將會新增一筆試驗偏差通報表。
- 一個試驗偏差通報表內僅能通報『同一型態事件』,若擬在同一試驗偏差通報案內通報不同型態事件,需分開通報,請再於該申請案內點選【新增試驗偏差通報表】以填報另一型態事件。*提醒通報需符合計畫書/本會規範之通報時效。
- 若通報事件為同一型態事件,但為多筆受試者通報,申請書1.至3.欄位請明列最早發生事件之資訊。
- 申請書請以「中文」說明事件發生,以利後續作業。
- 研究團隊通知試驗委託者日期:若無試驗委託者此欄可不需填寫。
- 受試者識別代號:若為多筆受試者,請明列本次通報之所有受試者識別代號。
- 事件緣由:若通報事件為同一型態事件,但有多筆受試者,請明列各受試者之發生日期、受試者編號及其事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