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醫師分享 - 對院所轉診建議

前往_星月通訊季刊

醫師分享

 

對院所轉診建議:轉診前如何和病人溝通,避免衝突 / 臺大醫院皮膚科戴仰霞醫師

 

       作為醫學中心皮膚科醫師,也常常會收到社區院所的轉診。轉診過程有病人的期待,也有社區醫師的判斷,經歷過幾次溝通後,總結起來,我非常期待社區醫師給病人轉診說法是「讓醫學中心×醫師進一步評估是否需要口服藥?」。 我比較不希望是「請醫學中心×醫師開藥」。而轉診單上面的記載,希望是 for further evaluation, 而不是 for medication, for skin biopsy 等特定治療或檢查,避免病人轉診前後的期待不同,造成醫病或是醫醫之間的誤會。

 

       最近,我收到一位血管瘤嬰兒經由社區院所轉診案例。看診後,我的評估是還不需要「口服藥」治療,結果是家長秒變臉,咆哮「為甚麼你們醫師的說法不同? 害我們多跑一趟?!」。乍聽有理,其實蠻橫不講理。當然轉診,是為了做更好的決定與治療。前一位社區醫師可能覺得狀況是「考慮吃藥的臨界點到了, 所以轉診給經驗豐富的醫學中心醫師」評估。但是,當後線醫學中心醫師評估後,覺得可以再等一等,畢竟吃藥還是比擦藥的副作用大,若能只靠擦藥,是更幸福的事,但是家長可能覺得這次就診浪費了他的時間。

 

       其實社區醫師和醫學中心的立場都是為孩子好,但是對百忙的家長而言,當他們以為轉診的目的是為了取得醫學中心的藥物或檢查時,可能無法接受「再繼續擦藥或是再觀察的說法」。這樣「就醫就是為了拿藥」的觀念,其實是我們的僵化教育制度以及健保制度的產物。這些只要求迅速解決的「一個答案」,不懂因時制宜的彈性原則,把花錢就要拿藥做檢查的態度,強加在醫療決策上,其實對健康照護系統並沒有助益,只能靠醫醫溝通,建立互信的機制。

 

       為了避免這種「轉診誤會」,我期待「轉診的說法」和轉診單是一個開放性的敘述, 而不是一個單一決斷。另外,這類暴怒家長,最終將帶給自己孩子較差的醫療待遇,是不可否認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