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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呼吸器脫離成功率

收案方式:
(一) 以事件發生的月份為收案月份
(二) 本指標定義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係指機構向衛生局登記的醫療機構設置病床的「亞急性呼吸照護病床」
(三) 呼吸器脫離成功率定義:脫離呼吸器≧5日,5日中之第1日,若使用呼吸器小於6小時(不含),則當日可視為未使用呼吸器(得計算為5日之第1日);惟連續中斷之第2-5日必需是完全沒有使用呼吸器才能視為脫離成功
(四) 使用呼吸器處置項目為侵襲性呼吸輔助器使用、負壓呼吸輔助器使用、非侵襲性陽壓呼吸治療如Nasal PAP、CPAP、Bi-PAP
(五) 離開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人次:含病人於監測月份成功脫離呼吸器且轉出(或出院)人次、未成功脫離呼吸器回轉ICU人次、未成功脫離呼吸器下轉至慢性呼吸照護病房、一般病房或居家照護的人次、經醫師判定為死亡之病人人數、病情尚未穩定但病人或病人家屬堅持離院的病人人次(含轉他院ICU或RCC)、經醫師判定為病危瀕臨死亡,由病人或病人家屬要求自動辦理出院返家往生人數
運算方式:
公式:(成功脫離呼吸器且轉出人次/離開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人次) × 100%
單位:百分比


指標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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