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科部有需要物理治療服務的病人,如:術後照護、疼痛管理、運動控制訓練、發展評估與介入、心肺適能、衛教諮詢、老人及婦女健康照護等,由醫師開具物理治療照會單 二、 住病房之病人:物理治療師收到照會單後,直接至照會病房評估治療並安排療程 三、 門診病人: 1. 物理治療師在該科門診診間評估並進行治療,且安排療程 2. 病患持照會單至物理治療中心接受評估及療程 四、 療程結束或病情有改變時,由物理治療師與醫師討論或病人至原照會醫師處回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