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體作法:
一、於「住院須知」、「門診時間及預約代碼表」,及病房、掛號收費處、領藥處、電梯廳等地點,明顯處加印或張貼類似「小心財物安全」相關警示語,提醒民眾注意。
二、請各病房護理站加強人員出入管制;若發現可疑人士,請予密切注意並儘速通報警衛隊處理。
三、醫護人員若發現病患、家屬隨手放置貴重物品,請即提醒其注意財物安全,加強危機意識。
四、請總務室及護理部加強各病房看護及清潔工的管理。
五、請各單位妥善保管醫護人員及病房工友之制服,以防不肖人士竊用作案。同仁工作時應佩戴員工識別證,以便病患、家屬識別。
六、駐警隊加強各院區門禁管制,落實巡查勤務,並配合「安全防盜監視閉路監視系統」監控,全天候監控錄影以適時掌握可疑人士行蹤,作適當之處置。
七、請門診部研擬在舊址設有電漿電視、電子跑馬燈場所,每隔 一段時間打出類似「小心財物」相關警示語,提醒民眾注意 ,發現竊賊,請向警衛室通報或打本院分機11119、11110電話報案。
八、請門診部、護理部研製海報張貼於適當地點、研擬廣播稿廣 播,使來院看診及住院病患提高警覺。
貳、防制作法:
一、建構防衛體系:加強監視系統蒐證功能,平時即將錄影可疑 嫌犯之影像列印公佈,使值勤同仁熟記,另必要時張貼院區公佈欄、各病房護理站,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護理部、總務室 、門診部…等單位,掌握重點查察對象,淨化院區環境。
二、強化科學鑑識:發生竊案要求報案人及處理員警應保全現場 完整。通報管區、刑事組到場蒐證,依現場採獲之指紋、體液及歹徒遺留之作案工具,經由比對、過濾、清查、鎖定可疑對象偵辦。
三、加強門禁管制過慮可疑人士,員警於大門值勤兼具警示嚇阻不法功能,以維護院區秩序與安寧。
四、加強院區安全巡邏,盤查逗留閒雜人士及遊民,必要時拍照 建檔,以防制其伺機犯案。
五、預防停車場車輛財物失竊,針對失竊案件檢討分析、歸納。除派員埋伏巡邏外,並加強錄影蒐證,掌握之資料迅速通報 管區或刑事組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