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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檢流程
檢體採集、處理及運送之注意事項
- 檢體種類
- EDTA全血:
- 紫頭管,輕輕抽取以免溶血,立刻溫和混合以免凝血,室溫寄送三日內送達,切勿冰凍
- 血片:
- DNA:
- 請註明來源(血液, 組織種類等),室溫寄送並於三日內送達
- 若DNA來源為產前檢體,需為未培養之檢體(羊水,絨毛膜)
- 石蠟包埋切片(FFPE組織切片):
- FFPE組織切片(切10um)10份及FFPE組織HE染色片1份,須註明腫瘤細胞比例及醫令項目,室溫送達。
- 列印檢驗單及BarCode條碼隨檢體一同送達
- 採檢手冊 (請點選連結頁面之採檢手冊)
- 退件原則:
- 若檢體過少或不良,會通知退件,需要進行檢驗請重新寄件
- 若資料不齊全請於通知24小時內補齊,未於時間內補齊視同退件,且不再另行通知
- 針對輸血個案:
- 視輸血量而定,由小兒科醫師指示下採血。
- 一般而言,輸血一週後檢驗結果較為可靠。緊急狀況下,輸血三天後可以採血。
送檢地址
- 送件地址:(10041)台北市中正區 中山南路8號 台大醫院 基因醫學部 兒童醫院大樓19樓19028室
- 本實驗室週六不上班,請勿於週五寄送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