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項目 | 檢驗費用(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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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細胞培養及染色體分析 | 6500元 |
絨毛膜細胞培養及染色體分析 | 6000元 |
血液染色體檢查 | 5000元 |
註:費用減免
(一)民眾費用減免申請
- 流程
民眾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分證)至本措施之辦理機構→填寫產前遺傳診斷個案紀錄聯或血液染色體檢查補助申請單→提供遺傳性疾病檢查→由辦理機構先行減免該項遺傳性疾病檢查之檢驗費→民眾自付不足費用。 - 產前減免對象
(1).須為設籍中華民國國籍;如為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地為準。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三十四歲以上孕婦。
- 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二百七十分之一者。
- 孕婦經超音波篩檢,胎兒有異常可能者。
- 孕婦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本人或配偶罹患遺傳性疾病。
(2)曾生育過先天缺陷兒(染色體異常)。
(3)染色體異常的家族病史。
(二)細胞遺傳檢驗/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項目費用減免
- 每案限申報減免乙次,羊水細胞遺傳檢驗每案減免新臺幣5,000元。低收入戶、居住於山地、離島或偏遠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臺幣3,500元;實際費用未達新臺幣三千五百元者, 依實際費用減免之。(減免採檢費用由採檢院所申報)
- 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每人終 生只補助乙次,每案減免新臺幣1,500元,並請填寫血液染色體檢查補助申請單,以利登入國健署補助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