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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體檢驗項目與費用

檢驗項目(醫令)

檢驗費用(自費)

檢體類別

檢驗方法

加作其他檢驗項目

檢驗侷限性

羊膜細胞培養,染色體分析

(X0102)

6500元

羊水

G-banding染色體核型分析

不適用

1.(產前)細胞遺傳檢驗無法完全排除真正鑲嵌核型。

2.本檢驗無法完全排除細微的染色體異常,例如小段的染色體缺失、轉位、重複或倒置等。

絨毛膜細胞培養及染色體分析

(X0105)

6000元

絨毛(膜)

血液染色體檢查

(X0213)

5000元

血液

一、外院合約代檢醫令X0102(羊膜細胞培養,染色體分析),自費6500元,檢驗類別為羊水染色體分析,其相關作業流程皆參照
「羊膜細胞培養,染色體分析」檢查送檢流程及注意事項。
二、費用減免
(一)民眾費用減免申請
  1. 流程
    民眾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分證)至本措施之辦理機構→填寫產前遺傳診斷個案紀錄聯
    血液染色體檢查補助申請單→再提供遺傳性疾病檢查→由辦理機構先行減免該項遺傳性疾病檢查之檢驗費→民眾自付不足費用。
  2. 產前減免對象
    (1).須為設籍中華民國國籍;如為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地為準。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三十四歲以上孕婦。    
    2. 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二百七十分之一者。
    3. 孕婦經超音波篩檢,胎兒有異常可能者。
    4. 孕婦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本人或配偶罹患遺傳性疾病。
      (2)曾生育過先天缺陷兒(染色體異常)。
      (3)染色體異常的家族病史。

(二)細胞遺傳檢驗/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項目費用減免

  1. 每案限申報減免乙次,羊水細胞遺傳檢驗每案減免新臺幣5,000元。低收入戶、居住於山地、離島或偏遠地區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臺幣3,500元;實際費用未達新臺幣三千五百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減免採檢費用由採檢院所申報)。
  2. 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每人終生只補助乙次,每案減免新臺幣1,500元,並請填寫血液染色體檢查補助申請單,以利登入國健署補助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