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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血性腦中風與靜脈血栓溶解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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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頌君醫師

  腦中風是指腦部發生了急性的血管病變。腦中風可分為出血性腦中風及缺血性腦中風。出血性腦中風是因為血管破裂而使得血塊會累積在腦部造成症狀,反之,缺血性腦中風或稱腦梗塞,則是因為腦部的血管被血栓阻塞而造成局部血液循環不足,產生傷害。

  腦中風常常會留下很嚴重的症狀,包含肢體偏癱,行走困難,吞嚥困難,語言障礙,智能障礙,甚至昏迷或成為植物人等。患者的家庭甚至整個社會都需要付出相當大的成本來照顧一個因為腦中風而留下嚴重後遺症的病人。因此,如何在急性期給予病患有效的治療以減少因為腦中風而造成的神經學症狀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

  在西元一九九五年,缺血性腦中風的治療有一個相當重要的發現,美國國家神經疾病及腦中風協會(NINDS)於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了使用靜脈注射血栓溶解劑來治療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的大規模臨床研究。 這種治療方式主要是希望如果血栓溶解劑可以快速的溶解阻斷腦部血流血栓,就有可能減少因缺血所引起的腦部傷害程度,使得病患的症狀在很短的時間改善甚至於消失。這種血栓溶解劑的英文名字叫做 rt-PA ,中文名字叫做胞漿素原活化劑。根據這篇研究報告,對於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的病患,假如在三小時之內可以經由靜脈給予血栓溶解劑,三個月之後和沒有使用血栓溶解劑治療的病人相比,可以增加百分之三十三完全復原或是只有輕微功能缺損的機會。

  但是,使用血栓溶解藥物也可能會增加急性腦出血的危險。研究顯示,一百個使用血栓溶解劑治療的病人,可能會有六個病人,有腦部出血的情況 (其危險性是十倍於不用血栓溶解劑治療的病人) ,因而使得病患的症狀加劇或造成永久性的神經損傷 (癱瘓,昏迷等) 以及死亡。不過,使用血栓溶解藥物的治療並不會增加或減少病患的死亡率。

  由於這個大規模的臨床研究證實了使用靜脈注射血栓溶解劑可以有效的治療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於西元一九九六年六月核准了該藥物的臨床使用。而西元兩千年由美國心臟學會(AHA)所出版的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也已經將使用靜脈注射血栓溶解劑列為治療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的重要準則。但目前台灣衛生署尚未登記此藥物的治療時機,健保也尚未有給付,因此使用此種治療方式需要自費,約四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