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肺臟移植與活體親屬肺葉捐贈
內容

肺臟移植受贈者術前評估流程

肺移植評估流程


 

肺臟親屬活體贈捐者臨床篩選流程

活體贈捐者臨床篩選流程

活體肺葉移植
針對許多末期肺疾之病患,若傳統之治療已無法改善其病情時,肺臟移植為唯一可以挽救病患生命之方式。本院腦死肺移植手術的成功率為70%,第一年的手術存活率55%。傳統的腦死移植手術發展已趨成熟,全世界累積之病例數已超過9000人,嘉惠無數病患。但因需要移植之病患快速增加而腦死捐贈者每年之數目幾乎不變,使得供需之間嚴重失調,據統計有70%的需移植病患在等待適當的捐贈肺臟時死亡。為了解決一肺難求之窘境,由二位健康之成人(捐贈者)分別捐出其一葉肺葉(人體肺臟共分為五葉,只捐出一葉肺葉並不會影響捐贈者之正常生活),再將這二個肺葉分別植入受贈者左右胸腔以取代其已失去氣體交換功能之雙側肺臟。據美國南加州大學兒童醫院實行的活體肺葉移植手術成果,術後第一,三,五年存活率分別為70%,54%,與45%,可見為活體肺葉移植手術為一確實可行的新醫療手術。

一、捐贈者的選擇

  • 須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佈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之活體捐贈條件,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為限
  • 捐贈者年齡為55歲以下,18歲以上
  • 過往無長期抽煙之習慣
  • 健康情形良好,無任何先天性心臟或肺臟疾病
  • 有良好的肺臟功能
  • 心電圖及心臟超音波檢查正常


二、捐贈者的準備

  • 必須依法取得同意書
  • 血型檢驗
  • 血清交叉配對
  • 血液、尿液及呼吸道檢體檢查與微生物培養
  • 胸部X光、心電圖、胸部電腦斷層檢查
  • 血液、血球及生化學檢查
  • 肺部氣體換氣及血液灌流掃描
  • 精神與心理社會狀況評估


三、 活體肺臟捐贈者有下列情況時,不適合做捐贈

  • 不符合器官移植條例之親等關係
  • 捐贈者年齡超過55歲以上或小於18歲以下
  • 捐贈者抽煙史超過二十年以上
  • 捐贈者有先天性心臟或肺臟疾病
  • 胸部X光檢查顯示欲捐贈之肺葉有異常的陰影
  • 支氣管鏡檢查發現欲捐贈之肺葉有構造上的異常或發炎現象
  • 捐贈者之肺功能參考值低於正常值之85%
  • 捐贈者之運動心肺功能檢查,心電圖及心臟超音波異常
  • 在不使用氧氣下,捐贈者之動脈血氧濃度<­80%
  • 欲捐贈之同側肺部先前曾接受過手術
  • 經精神科醫師及社工師評估認為不適合擔任捐贈者
  • 與受贈者有法律或財務上之糾紛


四、捐贈者手術後可能造成的傷害及處置
捐贈者之手術危險性:捐贈者在手術後可能會發生手術側胸腔持續性流血或漏氣現象,肺炎,感染,傷口癒合不佳,或是支氣管?管等併發症,上述併發症的發生率約為百分之五。醫療小組將密切觀察捐贈者術後恢復之情形,在併發症出現時給與適當之治療。
捐贈者術後之肺功能缺損:捐贈者在術後約會喪失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的肺功能,但不致影響捐贈者的日常生活起居、運動能力或是工作狀況。捐贈者會定期到門診追蹤,評估其心臟和肺臟功能,以及日常生活和工作狀況,據以評估捐贈一葉肺葉後對捐贈者之長期影響。


五、受贈者可能的併發症及處置
出血、血管吻合處狹窄或肉芽腫、肺感染、支氣管吻合處癒合不良等。經由術前嚴密之評估,移植肺葉妥善保存,術後感染及排斥現象之控制,加強呼吸治療等方法,可有效減少上述併發症的發生。移植術後病人若發生排斥現象,會有呼吸急促,發燒,倦怠,肺功能不足,白血球升高等現象,醫療團隊將以嚴密的監控,適當的診斷,及有效的抗排斥藥物予以控制。其餘可能發生之併發症為出血、感染、急性排斥、及植入肺臟功能不良等。
依國外統計報告,上述併發症發生率約為百分之三十,手術死亡率介於百分之十至五十,視病患之病情而定。在接受活體肺葉移植手術後一年內,因身體狀況及移植肺的功能尚未恢復正常,所以在此期間不得懷孕。


六、術後恢復
術後通常會有傷口疼痛之現象,有時疼痛的位置不一定在傷口上,可能會受神經牽扯影響而轉移至其他地方。傷口疼痛通常術後一至三個月會慢慢改善。此外術後支氣管較敏感,會有慢性咳嗽之情況。為避免增加咳嗽機率,手術後須禁止吸菸及二手菸,同時避免吃刺激性或冰冷的食物。
術後根據自己體能狀況,可以慢慢開始散步、慢跑、或游泳等運動。


七、活體親屬肺臟移植示意圖
活體親屬肺臟移植示意圖


八、親等圖
親等圖


九、肺臟移植門診及連絡電話

  • 每星期三下午外科13診-肺移植暨肺高壓門診
    連絡電話 | (02)23123456  分機:262455
  • 移植小組(肺移植護理師)
    連絡電話 | (02)23123456
    分機:263089   賴護理師​
建立者:臺大醫院器官移植團隊  建立日期:2019/10/29 17:41:57
更新者:賴玉玫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 11: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