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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

孕婦與醫生護士  生育健康的寶寶是每位媽媽的心願,為了您與胎兒的健康,請接受定期產前檢查。

.產前檢查的時間
.懷孕6-8週開始產前檢查
.懷孕28週以前,每四週一次
.懷孕29週至36週,每二週一次
.懷孕37週至40週,每週一次

  • 產前檢查的項目
  1. 問診:家庭疾病史、過去病史、過去孕產史、本胎不適症狀。
  2. 身體檢查:
    體重、身高、血壓、甲狀腺、乳房、量腹長(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骨盆腔檢查、胸部、腹部檢查,以及有無水腫,靜脈曲張等。
  3. 實驗室檢查:
    血液常規:白血球、紅血球、血小板、血球容積比、血色素、平均紅血球體積(海洋性貧血篩檢)、B型肝炎檢查、血型Rh因子、梅毒、德國麻疹抗體檢驗、尿液常規、子宮項抹片細胞檢驗。
  4. 其他特殊的檢查:
    1.唐氏症胎兒之母血篩檢:
    抽孕婦血以檢測懷有唐氏症兒之機率,避免生出唐氏症兒,並可篩檢胎兒有無開放性神經管缺損。
    最宜檢查時機:妊娠16-18週。
    2.羊膜穿刺羊水檢查:
    可避免生出唐氏症及染色體異常胎兒。
    適宜檢查時機:妊娠16-18週。
    凡以下孕婦應接受檢查:
    .34歲或以上孕婦
    .本胎有生育先天缺陷兒之可能者
    .曾生育過先天缺陷兒”
    .本人或配偶有遺傳疾病者
    .家族中有遺傳性疾病者
    .習慣性流產者
    .唐氏症胎兒之母血篩檢為高危險群者。
    危險性:對胎兒本身無傷害,只會稍為提高流產機率(0.5%)
  5. 妊娠糖尿病篩檢:篩檢出妊娠糖尿病患,接受飲食控制或胰島素注射。
    檢查時機:妊娠24-38週。
  6. 胎兒超音波檢查:可檢查胎兒是否正常及評估產科狀況。
    檢查時機:妊娠20-22週一次。
    妊娠32-34週一次。
  • 持有〝孕婦健康手冊〞的好處
  1. 可免費接受十次產前檢查。
  2. 可了解產前檢查項目及次數。
  3. 可記錄產前檢查結果,了解媽媽及胎兒狀況。
  4. 可了解孕產婦保健知識。
  • 〝孕婦健康手冊〞何處可領取?

  參加全民健保者,當您確定懷孕後,可向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婦產科醫院,診所領取。
  全民健康保險孕婦產前檢查給付時程,次數及價目表

全民健康保險孕婦產前檢查給付時程,次數及價目表
孕期 診察次數 檢查項目
妊娠第一期
(妊娠未滿17週)
二次

1.於妊娠第6週或第1次檢查須包括下列檢查項目:

(1)問診:家庭疾病史、過去疾病史、過去孕產史、本胎不適症狀。

(2)身體檢查:體重、身高、血壓、甲狀腺、乳房、骨盆腔檢查、胸部及腹部檢查。

(3)實驗室檢驗:血液常規(WBC、RBC、Pit、Hct、Hb、MCV、血型、Rh因子、VDRL、及尿液常規。

2.例行產檢。

妊娠第二期
(妊娠17週-未滿29週)
二次

1.例行產檢。

2.於妊娠20-24週前後提供一次超音波檢查。

妊娠第三期
(妊娠29週以上)
六次

1.例行產檢。

2.於妊娠30週前後提供B型肝炎、梅毒血清,及德國麻疹抗體等實驗室檢驗。

 備註:

1.例行產檢內容包括:

(1)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出血、腹痛、頭痛、痙攣等。

(2)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實驗室檢驗:尿蛋白、尿糖。

2.德國麻疹抗體陰性之孕婦,宜在產後注射疫苗。

 

  • 妊娠期生活之注意事項
  1. 避免攀高,舉重或提重物。
  2. 除醫囑外,避免服用任何藥物。
  3. 鞋類穿著以舒適、行動方便為原則。
  4. 房事以適度為原則,有腹痛或出血時,應避免之。
  5. 操持家事不宜過度勞累。
  6. 情形許可下,可進行適度的運動。
  7. 衣著應寬鬆舒適,質料以吸汗為宜。
  8. 需充分休息與睡眠,中午宜小睡片刻。
  9. 儘量避免長途旅行。

 

  • 妊娠期危險的徵象
    出現下列危險徵象,應立即就醫
  1. 陰道流血,無論量多或少。
  2. 面部及手部浮腫。
  3. 嚴重而連續性的頭痛。
  4. 視力模糊。
  5. 持續性或劇烈的腹痛。
  6. 很厲害的嘔吐,而且持久。
  7. 突然發冷發熱。
  8. 陰道突然有液體流出。
  9. 尿量明顯減少或小便時有疼痛灼熱感。
  10. 胎動明顯減少或消失。
  • 如發現下列產兆,應速辦住院分娩
  1. 破水(陰道流出液體)。
  2. 陰道出血、見紅、及規則的陣痛(5-10分鐘一次)。
  3. 規則厲害的腰酸。
  4. 有便意感,肛門處不由自主的想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