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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藥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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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藥
- 當您看診完成,請攜帶處方箋至批價櫃台結帳繳費,再依照處方箋的左上角「領藥地點」、「領藥窗口」及「領藥號」至藥局的發藥窗口準備領藥。當該窗口上方顯示的領藥號數顯示出或超過您的領藥號時,請持處方箋及健保卡排隊準備領藥。
- 慢性病連續處方第二、三次領藥,請您先持健保卡及處方箋至批價櫃台完成編號手續,再依照當次結帳收據左下角之新領藥號領藥。
領藥時間- 總院
週一至週五:07:45~19:00。 - 兒童醫院
週一至週五:08:00~19:00。
週 六:08:00~12:00。
領藥注意事項- 總院病友若當日未領藥,可於3日內至總院1樓藥局諮詢窗口領取。兒童醫院病友,請至原調配藥局窗口領取。
- 為保障用藥安全,藥師如果發現處方內容有疑問,可能要求您回診間找醫師確認或修改處方。
- 當醫師修改處方,產生繳費金額變動時,需請您先到批價櫃台退或繳錢後,再到藥局領取藥品。
- 原1樓領藥病人,請到1樓原領藥窗口領藥。
- 原2樓領藥病人,請回2樓原領藥窗口領藥。
- 中午12:50至下午01:30在1樓 諮詢窗口辦理。
- 下午05:30以後,總院門診藥局一、二樓領藥病人集中於1樓 ,請依現場標示之服務窗口領藥。
- 兒童醫院病友,請至原調配藥局窗口領藥。
- 若您有任何藥品服用上的問題,可至1樓藥局諮詢窗口詢問。兒童醫院病友,可於原領藥窗口詢問。在家也可利用藥袋背面的各種方式詢問本院藥師。
總院院內門診「一般處方箋」及「連續處方箋第一次領藥」領藥流程- 當就診結束時,診間人員會將處方箋及其他單據交給您。
- 請持處方箋及其他單據至批價櫃檯完成結帳繳費程序。
- 完成繳費後,請前往處方箋左上角之「領藥處」的地點等候領藥。
領藥處 位置 領藥窗口 總院1樓藥局 進入總院西址大門左方1樓 A、B、C、D、E、F、G、H或Q窗口 總院2樓藥局 進入總院西址大門左方2樓 S窗口 兒醫藥局 進入兒童醫院大門右方1樓 K窗口 西址化療藥局 進入總院西址手術大樓4樓 Z窗口 - 當處方箋上的領藥窗口,其上方的領藥號數顯示出或超過您的「領藥號」時,請持處方箋及病友的健保卡排隊準備領藥。
- 請於領藥窗口將處方箋交予藥師,主動告知病人姓名及出生年月日並出示健保卡。
- 基於用藥安全的理念,藥師會請您出示健保卡及唸出病人姓名及出生年月日,並核對健保卡及藥袋上的資料,請您領到藥後也再自行確認藥袋上的姓名。
- 領取藥品後,請您核對藥袋上的姓名、藥品種類及數量,確認無誤。
- 有用藥上的問題,歡迎至藥局諮詢窗口由專業藥師為您解說。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 2、3次領藥流程(可詳閱處方箋下方說明)
- 本院所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第2、3次領藥,您可選擇至健保特約藥局或回本院領藥。
- 北護分院、金山分院或雲林分院屬於本院的分院,分院與總院間是不能互相調劑對方的處方箋。因此,北護分院、金山分院或雲林分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不可至總院辦理第2、3次領藥。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已預印第2、3次領藥日,若有需要,可提前10日領藥。若第2次領藥延後,第3次領藥日須順延。延遲領藥,將會影響到您後續的領藥,並會增加預約就診時醫師開藥的困擾。
- 回本院辦理領藥程序時應備妥連續處方箋及健保IC卡。
- 領藥前請先持連續處方箋及健保IC卡至批價櫃台完成電腦編號作業。
- 請依照當次結帳收據左下角之新「領藥窗口-領藥號」至藥局等候領藥。A~H窗口至總院1樓藥局等候領藥。K窗口至兒童醫院1樓藥局等候領藥。
- 當本次領藥窗口上方的領藥號數顯示出或超過您的「領藥號」時,請持處方箋及病友的健保卡排隊準備領藥。
- 請於領藥窗口將處方箋交予藥師並出示健保卡。
- 基於用藥安全的理念,藥師會請您出示健保卡及唸出病人姓名及出生年月日,並核對健保卡及藥袋上的資料,請您領到藥後也再自行確認藥袋上的姓名。
- 領取藥品後,請您核對藥袋上之姓名、藥品種類及數量,確認無誤。
- 有用藥上的問題,歡迎至藥局諮詢窗口由專業藥師為您解說。
急診藥局不提供『總院』及『兒醫醫院』開立之一般處方及連續處方領藥服務。
若因出國而須一次領超過一個月用藥請攜帶機票至批價櫃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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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購買的藥品若未使用完,可否接受退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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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用藥品質,保護每位病友的權益,本院規定口服藥品攜出藥局後,一律不接受退藥。注射針劑於開方日起的七日之內,由藥局判斷該藥品保存狀態及包裝完整性後,再由原開方醫師出具不需使用的理由與數量文件後,方可持原收據至藥局辦理退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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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各分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至總院辦理第2、3次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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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各分院均為獨立醫療院所,分院與總院間是不能互相調劑對方的處方箋。因此,本院分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不可至總院辦理第2、3次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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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醫療大樓所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院可以受理第2、3次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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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醫院病友,請至原調配藥局窗口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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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2、3次領藥日當天有事,可否提早或延後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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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用藥中斷,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2、3次用藥,請您務必在藥品服用完之前10天內領取。若超過原預定領藥日期7日以上才領藥,可能會影響到後續的領藥,並增加預約就診時醫師開藥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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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持台大醫院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健保特約藥局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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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領藥必須於本院調劑領藥。第2、3次領藥,您可選擇至健保特約藥局或回本院領藥。若第1次領藥也想於健保特約藥局調劑,請於就診時請醫師開立「交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持該處方箋至批價櫃台結帳繳費並蓋章後,方可持「交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健保特約藥局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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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持台大醫院開立的一般處方箋至健保特約藥局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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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開立的「一般處方箋」僅能於本院內調劑領藥。若病友欲至健保特約藥局領藥,請於就診時告知醫師,請醫師開立「交付一般處方箋」,持該處方箋至批價櫃台結帳繳費並蓋章後,方可持交付處方箋至健保特約藥局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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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出國或有特殊狀況時是否可預先多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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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預定出國超過2個月、返回離島地區,或為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或為罕見疾病病人,只要在批價結帳時出具機票/船票影本或相關證明或切結文件,就可以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總給藥量(當次全部給藥量以三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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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該如何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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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旦遺失,不能重印補發,病友需重新掛號,由醫師取消原處方箋,重新開立新的處方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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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診當日的處方箋未於當日領取,需於幾日內至藥局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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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箋的有效期間為3日,病友需於開方日起3日內至藥局領藥;欲領取總院一、二樓藥局非當日的藥品,請持處方箋及身分證件(如健保卡),直接到總院一樓藥局諮詢窗口領藥,請不要到處方箋上標明的窗口等待領藥。欲領取兒醫藥局非當日的藥品,請至兒醫藥局K窗口領藥,並告知藥師是要領取非當日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