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驗室依循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辦理下列遺傳性疾病之補助申請:
(目前僅收臺大醫院送檢之補助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一、脊髓性肌肉萎縮症基因檢驗(SMA)
1. 減免對象:
- 本人或其配偶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本人或其四親等以內血親疑似罹患SMA,需進㇐步檢查者。
2. 減免內容:
每人終生僅可補助乙次,每案減免新臺幣2,000元,個案須負擔差額1,000元。
3. 申請資料:
- 婦幼健康平台之檢驗申請單 or 優生健康檢查個案紀錄聯
- 個案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4歲以下無身分證者,可檢附戶口名簿影本;非本國籍者,須提供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身分證影本)
- 個案疑似罹病之診斷證明 or 其四親等以內血親之罹病及關係證明
二、海洋性貧血基因檢測(Thalassemia)
1. 減免對象:
- 本人或其配偶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夫妻之平均紅血球體積值(MCV)均低於80 fl者。
(2) 個案父母之一經確診為海洋性貧血帶因者。
2. 減免內容:
每人終生僅可補助乙次,甲型與乙型海洋性貧血只能補助其中一項,可分開或同時執行。
每案減免新臺幣2,000元,故單做甲型或乙型海洋性貧血時,個案須負擔差額1,500元;同時做甲型及乙型海洋性貧血,個案須負擔差額5,000元。
3. 申請資料:
- 婦幼健康平台之檢驗申請單 or 優生健康檢查個案紀錄聯
- 個案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4歲以下無身分證者,可檢附戶口名簿影本;非本國籍者,須提供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身分證影本)
- 個案及其配偶之MCV報告 or 個案父或母之海洋性貧血確診報告
三、產前基因檢驗
1. 減免對象:
- 孕婦或其配偶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孕婦經診斷胎兒疑似SMA或Thalassemia基因疾病者。
2. 減免內容:
每胎每項僅可補助乙次,每案最高減免新臺幣5,000元之檢驗費;實際費用未達5,000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低收入戶、居住於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者,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臺幣3,500元。(採檢費用補助由採檢院所申報)
3. 申請資料:
- 婦幼健康平台之檢驗申請單 or 產前遺傳診斷個案紀錄聯 or 優生保健補助申請單-產前檢查(外院)
- 孕婦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4歲以下無身分證者,可檢附戶口名簿影本;非本國籍者,須提供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身分證影本)
- 胎兒可能患病之佐證文件:
(1) 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產前診斷:孕婦及其配偶之SMA帶因確診報告。
(2) 海洋性貧血產前診斷:孕婦及其配偶之同型海洋性貧血帶因確診報告。
注意事項
- 如開立相關補助但文件不齊全者,敬請開單醫師聯絡病人補全資料,待實驗室收齊所需文件才核發報告。
- 若因重複申請或資格不符而導致無法補助者,醫院將會聯絡個案繳回費用,敬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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