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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志工以院長為最高長官,社工室(行政督導)主責志工之人力資源管理,包含:召募、考訓、聘任、表揚、人力支援調派與對外聯繫等業務。
使用志工的單位擔任該分隊志工臨床服務的督導、現場人力調整、工作能力評核與專職教育訓練。
志願服務團隊設有大隊長1名,東址、西址、兒醫三院區副大隊長各2名、文書組長1名、活動組長1名,以及各分隊得設分隊長1名,各司其職,每月固定召開核心幹部會議一次,協助團隊事務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