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志工以院長為最高長官,社工室(行政督導)主責志工之人力資源管理,包含:招募、訓練、考核、聘任、表揚、人力支援調派與對外聯繫等業務。
使用志工的單位擔任該分隊志工臨床服務的督導、現場人力調整、工作能力評核與專職教育訓練。
志願服務團隊由大隊長1名,東址、西址、兒醫三院區副大隊長各2名、文書組長1名、活動組長1名組成的核心幹部,以及各分隊得設分隊長1名,各司其職;每月固定召開核心幹部會議一次,協助團隊事務的推動。
志願服務團隊的服務項目細分五大類,分布於東址、西址及兒醫三院區:
- 諮詢及引領服務類
- 急診服務類
- 關懷訪視服務類
- 醫療支援服務類
- 行政庶務服務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