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並完成合法登記之保險公司、郵政機構或銀行附設之保險理賠部門,均得依規定向本院申請病歷資料。
二、每申請案件應備文件:
- 本院「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保險公司專用)」正本一份,並應完整填寫相關欄位及檢附所需證明文件(詳見授權書備註說明)。
- 保險公司正式函文,內容須載明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申請查詢之病歷資料範圍。
- 每案申請費用為新臺幣1,500元整。
三、國內保險公司病歷資料申請的流程:
- 填具「保險公司申請病歷資料查詢名單清冊」一份。
- 依已備齊完整文件之案件數,至本院出納組繳納費用。
- 每案文件依序裝訂保險公司正式函文、本院「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保險公司專用)」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檢附「保險公司申請病歷資料查詢名單清冊」、繳費收據,備齊後送交本院秘書室收發室,由承辦人員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四、注意事項:
- 本院係依據所授權查詢之範圍提供保險公司資料,請立授權書人務必審慎填寫查詢期間、就診科別、查詢項目。
- 保險公司必須詳閱及遵行「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保險公司專用)」上的說明並填寫完整且不可為影本,並附上應有的證明文件,方予受理。
五、文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