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知
- 研究者請先詳閱本體系醫療整合資料資料申請注意事項與倫理委員會規範如下列連結,申請資格、資料庫涵蓋內容、各分院上線時間、資料釋出原則、計劃書內容與致謝皆具詳細說明。申請單送出後將由教授級醫師專業團隊審查計劃書與填寫內容,針對申請案件提供線上專業建議。若內容未符合規定者,其後續排程將受到影響,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詳細撰寫後再送出。
- 如需申請出入院病摘、病程,SOAP病史等無法隱匿個資之敘述性文字紀錄,或無法隱匿個資之影像檔,請於計畫書內敘明「向醫療整合資料庫申請之資料僅能於臺大醫療資料分析專區使用」。資料處理人員進出專區請依附件專區使用規範辦理,非院內編制人員請向臨床試驗中心申請「臨床研究人員識別證」。
- 研究者如申請醫療整合資料資料,本部將定期追蹤各申請案件之研究進度,並將追蹤結果公告,如有發表論文亦請提供本部更新。此結果將作為研究者日後再次申請案件時,資料提供順序之評估指標。
- 因應資源合理分配,每件申請案需於結案日(資料提供日)起算3個月後才能提出新案申請。每位計畫主持人至多可同時執行2案,如欲提出第3件申請案(含不同議題或相同議題僅更新研究期間者),需檢附前兩案其中一案之初步文稿(包括Title, Introduction, Methods, preliminary Results如Tables/Figures等),經委員會審查核准後始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