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知
- 研究者請先詳閱本體系醫療整合資料中心申請頁面之申請須知與注意事項(如以下連結)。申請單送出後將由教授級醫師專業團隊審查計劃書與填寫內容,針對申請案件提供線上專業建議。若內容未符合規定者,其後續排程將受到影響,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詳細撰寫後再送出。https://redcap.ntuh.gov.tw/surveys/?s=CD3MFTH9D9
- 如需申請出入院病摘、病程,SOAP病史等無法隱匿個資之敘述性文字紀錄,或無法隱匿個資之影像檔,請於計畫書內敘明「向醫療整合資料中心申請之資料僅能於臺大醫療資料分析專區使用」。資料處理人員進出專區請依附件專區使用規範辦理,非院內編制人員請向臨床試驗中心申請「臨床研究人員識別證」。
- 研究者如申請本中心資料,本中心將定期追蹤各申請案件之研究進度,並將追蹤結果公告,如有發表論文亦請主動提供予該案承辦同仁。此結果將作為研究者日後再次申請案件時,資料提供順序之評估指標。
- 因應資源合理分配,每件申請案需於結案日(資料提供日)起算3個月後才能提出新案申請。每位計畫主持人至多可執行2案,如欲提出第3件申請案(含不同議題或相同議題僅更新研究期間者),需檢附前2案其中1案之成效,包含初步文稿(包括Title, Abstract, Introduction, Literature review, Study aim, Methods, Preliminary results如Tables/Figures等)、專利或落地應用等項目,經委員會審查核准後始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