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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會核發許可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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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2日起,其他事項通報案件若審查結果為同意核備,則本會不再核發同意核備之公文通知,請主持人及試驗委託者(若有)自行於本會網頁查詢會議紀錄。
惟其他非同意核備之決議或依本會規範須通報本會通過後方可執行之事件(如逾期須暫緩執行之介入性計畫,在安全性考量下無法立即停止試驗者,計畫主持人通報需繼續執行之說明及受試者清單),本會仍將書面通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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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MB會議結論受理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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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事項通報試驗計畫之資料安全監測委員會(DSMB)會議決議且結論為同意計畫繼續執行,不需進行修正一案,無須檢附紙本(屬e-mail送審之舊案則為寄送簽名掃描之電子檔)。倫理中心收件確認無誤後,將以email通知完成收件及提會核備之會期。
若非前述結論,則維持原線上申請及送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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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安全性報告(例行性月報、季報、半年期、年報等個案條列清單之彙總報告等)通報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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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試驗委託者評估安全性報告結論不會改變計畫之風險效益且無需變更計畫書或受試者同意書,請彙整於持續審查提出時併於上傳文件附上(106.10更新若計畫不再進行持續審查擬提結案報告,該期間之安全性報告,可於結案時一併提出通報),無須以其他事項通報。但安全性報告結論若會改變計畫之風險效益或需變更計畫書或受試者同意書,請以其他事項通報敘明結論及因應措施(若涉及變更,仍需以變),或逕以變更案提出相關通報及變更措施。
- 有關使用相同臨床試驗藥品/器材/技術之國內外其他臨床試驗計畫之安全性報告,試驗委託者評估安全性報告結論不會改變計畫之風險效益且無需變更計畫書或受試者同意書,則無須通報。但安全性報告結論若會改變計畫之風險效益或會需變更計畫書或受試者同意書,請以其他事項通報敘明結論及因應措施(若涉及變更,仍需以變更案提出),或逕以變更案提出相關通報及變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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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計畫主持人暫時出國無法於e-REC系統點選送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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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於國外期間,仍可登入線上系統點選送出。
若發生無法抗拒之因素,例如:線上系統於工程師修復中而無法登入時,須請主持人寫信至本會信箱(ntuhrec@ntuh.gov.tw)告知無法線上點選送出之理由,本會確認後將協助點選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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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開始執行前必備文件確認核對單一定要計畫主持人簽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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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更新)因應實施無紙化,本項改以其他事項通報,以線上系統經計畫主持人確認文件齊備後點送出,不須請計畫主持人於此表簽名,但送審仍須檢附此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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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試驗開始執行前必備文件確認核對單」所列的文件均須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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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單所列之文件為「若有,則必須檢附」,若無核對單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需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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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開始執行前必備文件確認核對單」的「SIV簽名表」可否提供僅有CRA之教育訓練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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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V簽名表」主體為本院計畫主持人或研究人員,若僅有CRA簽名,恕無法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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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開始執行前必備文件確認核對單」若已送件,待所有協同主持人都簽名後,是否需再次送給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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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再次收件,您僅需保留文件備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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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開始執行前必備文件確認核對單」的「Delegation Log授權表」是否有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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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格式請參閱:研究授權表(Delegation of Responsibilities Log)
*本格式參考Signature Sheet and Delegation of Du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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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開始執行前必備文件確認核對單」的「Delegation Log授權表」是否應有計畫主持人及全數之協同主持人、研究人員的簽名,才可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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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條件為計畫主持人必須簽名,以及須馬上執行之人員亦需簽名。其他人員如協同主持人可在執行前完成簽署。但提醒您,尚未簽署之協同主持人不能執行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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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開始執行前必備文件確認核對單」的「試驗用藥管理申請表」是否需檢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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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需於核對單上自行填上送件日期,不需檢附相關文件,另,亦不須將文件拿給臨床試驗藥局之藥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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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案已得到藥品自行管理之許可?「試驗用藥管理申請表」需填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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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藥品自行管理,僅需檢附「藥品自行管理簽准公文」影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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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案件已執行,但未提報「試驗開始執行前必備文件確認核對單」,是否需通報試驗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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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一併通報試驗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