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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居家關懷
- 目標:
協助社區緩和醫療病房末期病人出院後續醫療照護之銜接,達到安寧療護四全照顧(全人、全家、全程、全隊)之理念。
- 辦理方式:
對社區民眾進行安寧居家關懷訪視或到府處置。
- 實施時間:
安寧居家護理師提供每個符合家訪收案個案,視情況提供訪視,最多每週2次;另安寧志工視個案需要,不定時提供家庭訪視關懷。
- 服務範圍:
臺北市及新北市,案家距離本院之計程車交通時間30分鐘內。
- 服務對象:
末期癌症或不接收呼吸器處理之運動神經元疾病患者,病況相對穩定不需住院治療,或臨終前希望在家往生之瀕死病人,或八大非癌,預計每年訪視250人次。
- 活動內容:
- 症狀控制,包含常見癌症末期症狀之適當處置。
- 病人之身體照護,並指導家屬照顧個案維持日常生活功能所需知識技能,以及必要之家庭安全設備。
- 病人與家屬心理社會之諮詢與照護。
- 病人與家屬靈性宗教需求之評估與照護。
- 善終準備。
- 病人善終後家屬之哀傷輔導與後續追蹤。
- 代採檢體及送檢。
- 當病人需入院接受照護時,主動提供轉介協助及安排住院療護之後送服務。
- 活動人員:
專職安寧居家護理師、每月輪替專責之第三年住院醫師及安寧志工。
- 成效評估:
個案往生後一個月內,寄發慰問卡和「緩和醫療居家照護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