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友可採用「現場申請」、「E-mail申請」、「傳真申請」、「網路申請」等方式申請病歷資料。
- 緊急申請者,請至現場櫃台申辦,約60~90分鐘領件(部份舊病歷資料在倉儲者除外,另約定日期後領件)。
- 住院病人請向病房書記辦理。
- 申請出院病歷摘要者,請出院至少5~7日後再申請。
- 醫師診斷書或醫師證明書,必須掛號請醫師開立。請參閱「診斷、證明書申請」。(連結至說明網頁)
- X 光報告僅提供文字報告,若要申請影像光碟片請洽總院西址「影像醫學部登記處」、兒醫大樓三樓「影像醫學部登記處」申請。請參閱「X光影像申請」。(連結至說明網頁)
- 公證人查證病歷資料、英文出生證明書應具備文件:
- 公證人證件:身分證正本、公證人識別證正本;民間公證人需為司法院網頁登錄名冊內之有效公證人。
- 查驗文件:
- 請求查證公函正本(交付本院)。
- 請求書、查驗當事人及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委託書。
- 查證文件正本。
| 項目 | E-mail申請 / 傳真申請 |
|---|---|
| 開放時間 | 24 小時 |
| 申辦地點 | 電子郵件: rmr@ntuh.gov.tw 傳真:(02) 2314-1723 |
| 申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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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業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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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件方式 | 領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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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現場申請 |
|---|---|
| 受理時間 | 週一~週五08:00-17:00。 08:00~09:00 申請人數較少,歡迎多加利用。 請注意:周六、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皆無服務。 |
| 申辦地點 | 西址一東一樓 病歷資訊管理室「病歷資料申請櫃檯」 (台北市常德街1號1樓) |
| 申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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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業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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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件方式 | 週一~週五08:00-17:30。 08:00~09:00 申請人數較少,歡迎多加利用。 請注意:周六、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皆無服務。 |
| 項目 | 網路申請 |
|---|---|
| 開放時間 | 24 小時 |
| 申辦位置 | 網路申請(https://redcap.ntuh.gov.tw/surveys/?s=PEXCNFJRMA) |
| 申請流程 |
|
| 作業時程 |
請注意:遇週六、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
| 領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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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及申請人 | 具備文件 |
|---|---|
| 本人申請 | 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
| 代理人申請 |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
| 法定代理人申請 ( 未成年人 我國民法12條規定,年滿十八歲方為成年) (受監護宣告者資料) |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
| 具繼承權者申請 (往生者資料申請) |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
- 檢查報告、出院病歷摘要:10張以內每張20元,第11張起,每張5元。
- 其他病歷紀錄(如門診紀錄、急診紀錄、手術紀錄等):10張以內基本行政費200元,第11張起,每張5元。
- 門、急診病歷資料重整、中文版出院病歷摘要請醫生重新彙整: 每科每份650元,同科每增一份加收每張20元
- 若為保險核保或理賠者,請先洽詢保險公司,具體了解保險公司需要的病歷項目,以便提供正確的資料。
- 為確保病人權益及隱私,請配合於申請或領件時,提供病人本人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及委託書,以供查驗、影印存檔,詳見申請人及應具備文件。證件不齊全或為影印本者恕不受理,尚祈見諒。
- 取件時間以1個月為限,未領件視同作廢,如有需要請重新申請。
- 詢問電話:(02) 2356-2465。
- 公證人申辦查證業務,請先閱讀申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