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急診就醫須知

QA圖示[開啟視窗]前往急診常見問題網頁

急診就醫流程
急診就醫流程_1
 

檢傷護理站

  1. 病人至檢傷站時交健保卡給診間護理師(無健保卡,請出示身分證)。
  2. 護理師會先問診、測量生命徵象後為您戴上手圈。
     

掛號櫃檯

  1. 健保病人,請持健保卡辦理,健保卡無照片者,請出示身分證。
  2. 未帶健保卡者,請先以自費身分掛號,7日內持收據及健保卡辦理退費(不含假日)。
  3. 完成掛號手續,由工作人員攜帶病歷並引領您至各診間,視病人數多寡您可能需要等候片刻。
  4. 第一次就診時,須填寫基本資料表(有身分證者只需填電話及手機號碼)。
     

就診區

  1. 醫護人員依病情分級程度,優先處理危急重症病人,若分級程度相同則依號碼順序診療。
  2. 等候診療期間,請您坐在候診區或就診休息區,以便醫護人員請您入診間就診。
  3. 醫師診察後,您或許需要安排檢查或會診其他科醫師診察,我們將儘快安排您所需的檢查及治療。
     

出院、留院

  1. 醫師診察後會決定您是否留院觀察一段時間,之後會依您的病情判斷出院、延長觀察或是安排住院。
  2. 醫囑可以出院者,請您取診療單據至出院結帳櫃檯結帳,完成後便可離開醫院。
  3. 醫囑您需要留院觀察,則會留在暫留觀察區或是安排住院。
  4. 當您已有住院床位時,護理師會告知您或家屬,並將急診診療單據交給您的家屬,家屬繳完急診帳務後,由急診護理師通知病房,並由傳送人員協同進入病房。
     

我們的提醒

  1. 健保掛號結帳:掛號費250元;健保部份負擔750元,共1000元。
  2. 本院區全面禁菸,禁食檳榔,等候就診時請勿喧嘩,以維持診間安靜。
  3. 為提供病人舒適的醫療環境,22:00-6:00急診實施管制,每床限1-2位陪病者。
  4. 急診大廳外備有口罩販賣機,販賣口罩。
  5. 急診大廳旁家屬等候區內有提款機、飲水機,急診大廳外有公用電話可供使用。
  6. 您覺得不舒服,需要使用嘔吐袋、便盆或尿壺請洽詢護理站或服務台。
  7. 您需要輪椅或是推床,請告知工作人員,我們將為您服務。
  8. 盥洗用熱水的設備,位於內科暫留A區之污物間,您若不清楚位置,請告知工作人員。
  9. 就診期間,請您勿離開急診,若您無法繼續留院觀察,請依醫護人員指示辦理離院手續。
  10. 如果您有轉院的需求,請您告訴醫護人員,我們會協助聯絡醫院。
     

出院叮嚀

  1. 出院時,醫護人員會提供衛教指導,出院後如有任何不適、症狀加劇,請您儘速回診。若有疑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5:00,可洽詢(02)23123456轉63931詢問;假日及夜間,可洽詢(02)23123456轉62264詢問。
  2. 急診部退費程序:
  • 健保病患於自費就診後7日內,請持健保卡及當次繳費收據,至急診結帳櫃檯辦理退費手續(24小時受理)。
  • 就診時未表示為職業災害之病患,請於就診後7日內,持職業災害單(1式2聯)、健保卡及當次繳費收據,至急診結帳櫃檯辦理退費(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5:00,例假日恕不受理)。
  1. 需申請診斷證明書者,請於當次就醫後告知醫師,並於結帳時核對及確認資料,等候約30分鐘後,本人或直系親屬持身分證明及收據至結帳櫃檯領取。離院後返回申請診斷證明書者,請於上班時間直接至結帳櫃檯辦理,等候1小時後持身分證明及收據至結帳櫃檯領取診斷證明書(非病人或病人直系親屬代為申請診斷證明書時,需附病人委託書)。
     

留院觀察的配合事項

  1. 請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以免失竊,如:行動電話、錢包、筆記型電腦等。
  2. 本部提供每位病患被蓋2條,若有需要增加被蓋者,請洽服務台,超過2條被蓋,本院將酌收洗滌費每條新台幣100元整。
  3. 若您需要使用陪病椅,請至大廳提款機旁取用,陪病椅每床以2張為限。
  4. 若您需要輪椅,請至急診前廳處取用;需要便盆椅請至灌腸室取用。
  5. 急診並未提供餐飲,如需用餐,本院於地下室一樓設有餐飲區(7:00~21:00),一樓大廳及地下室一樓設有便利商店,用餐完畢請儘速將垃圾依垃圾分類丟入污物間垃圾櫃,病床周圍請勿放置食物,以維持環境整潔。
  6. 如果您有僱請看護的需求,可以向工作人員反應,我們會與本院簽約之合法看護機構連絡。(查詢:本院簽約看護機構)
  7. 基於病人安全,本院對於用電請您勿將行動電話插在醫療面板上充電。
     

住院注意事項

  1. 請持結帳單、健保卡及家屬身分證或駕照至急診結帳櫃檯辦理結帳及住院手續。
  2. 填寫住院同意書並出示立同意書人之身分證,以便核對身分之正確。
  3. 無法提出身分證明文件者,請於3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院一樓住院服務中心(PAT)補齊手續。
  4. 無法出示健保卡或健保卡停用時,均請依照自費病人辦理。若住院後持有健保卡,請至醫院一樓大廳「醫療事務室」辦理變更身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