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勸募暨移植中心
設置目的: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下稱本院)為促進器官及組織捐贈,以搶救病患生命及促進生活品質,特設置「器官勸募暨移植中心」(下稱本中心),並訂定本中心設置要點(下稱本要點)。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 發掘院內外潛在捐贈者並進行勸募工作。
(二) 整合勸募移植資源並與他院合作以促進器官及組織捐贈。
(三) 管理並追蹤移植病患。
(四) 整合培訓臺大醫療體系勸募及移植人才,並提供國內外人才培訓。
(五) 致力發展勸募及移植相關研究。
三、 本中心為院層級任務編組中心,並設置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執行秘書一名,綜理中心各項業務,其他人力需求將另案規劃。
四、 本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由院長核派適當人選擔任;執行秘書由中心主任核派適當人選擔任。
五、 本中心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分組辦事,其設置事宜應陳報院方核准。
六、 本中心定期召開業務會議,由中心成員參與。
七、 本中心每年進行成效評估,並將執行成果呈報院方。
八、 本中心研究發展成果之專利申請或技術移轉,依本院「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九、 勸募與移植空間、人力及經費應妥善整合運用。
十、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器官移植團隊&移植單位
移植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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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單位 |
器官移植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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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部 |
器官勸募小組(OPO) |
器官勸募相關業務 |
心臟血管外科 |
心臟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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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腔外科 |
肺臟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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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外科 |
肝臟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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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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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臟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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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外科 |
皮膚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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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部 |
腎臟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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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部 |
骨骼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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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部 |
眼角膜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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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部/護理部 |
移植小組 |
移植相關業務 |
移植相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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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部 |
腫瘤醫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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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部 |
牙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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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部 |
麻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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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部 |
社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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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醫學部 |
護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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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醫學部 |
藥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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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醫學部 |
復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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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部 |
營養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