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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器官勸募暨移植中心

設置目的: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下稱本院)為促進器官及組織捐贈,以搶救病患生命及促進生活品質,特設置「器官勸募暨移植中心」(下稱本中心),並訂定本中心設置要點(下稱本要點)。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 發掘院內外潛在捐贈者並進行勸募工作。
(二) 整合勸募移植資源並與他院合作以促進器官及組織捐贈。
(三) 管理並追蹤移植病患。
(四) 整合培訓臺大醫療體系勸募及移植人才,並提供國內外人才培訓。
(五) 致力發展勸募及移植相關研究。
三、    本中心為院層級任務編組中心,並設置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執行秘書一名,綜理中心各項業務,其他人力需求將另案規劃。
四、    本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由院長核派適當人選擔任;執行秘書由中心主任核派適當人選擔任。
五、    本中心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分組辦事,其設置事宜應陳報院方核准。
六、    本中心定期召開業務會議,由中心成員參與。
七、    本中心每年進行成效評估,並將執行成果呈報院方。
八、    本中心研究發展成果之專利申請或技術移轉,依本院「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九、    勸募與移植空間、人力及經費應妥善整合運用。
十、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器官移植團隊&移植單位

移植團隊

負責單位

器官移植種類

外科部

器官勸募小組(OPO)

器官勸募相關業務

心臟血管外科

心臟移植

胸腔外科

肺臟移植

一般外科

肝臟移植

腎臟移植

胰臟移植

整形外科

皮膚移植

泌尿部

腎臟移植

骨科部

骨骼移植

眼科部

眼角膜移植

外科部/護理部

移植小組

移植相關業務

移植相關單位

內科部

腫瘤醫學部

外科部

牙科部

小兒部

麻醉部

精神部

社工室

影像醫學部

護理部

核子醫學部

藥劑部

檢驗醫學部

復健部

病理部

營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