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社會工作學生實習教學計畫
108年09月修訂
壹、宗旨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社會工作室為提高醫療社會工作的專業教育水準,並配合各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教學需要,特擬定本實習教學計畫。透過實習教學,使在學學生了解醫療社會工作實務,進而將理論與實務結合,建立學生對醫療社會工作專業的願景,增進學界與實務界互動,達到服務、教學、研究之目的。
貳、實習期間及學生資格
一、暑期實習
(一)實習時間:
每年7至8月間舉辦,實習總時數為240小時。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17:00。
註:團體工作進行若逢假日或下班時間,實習學生亦須配合參與。
(二)實習學生資格
- 各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並修完三年級學分之學生。
- 申請一般醫務社工實習者,需取得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醫療社會工作課程學分;申請精神醫療社會工作實習,須修習過精神醫療相關課程。
- 對醫療社會工作有興趣及強烈學習動機,願遵守本院相關規定者。
二、期中實習
(一)實習時間:
同一學期中,每週至少實習16小時(即4個半天,須於週間至少擇3日來院),總時數應達240小時以上。
(二)實習學生資格:
- 各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四年級學生。申請精神醫療社會工作期中實習者,需先接受本院精神科暑期實習;申請一般醫務社會工作期中實習者,需連續實習2個學期。
- 各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研究所學生,須自訂研究專題並於實習期間完成。
- 對醫療社會工作有興趣及強烈學習動機,願遵守本院相關規定者。
三、實習容額:每年視本室當年度督導人力,提供實習名額。
參、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申請時間:
(一)暑期實習:
需於實習前一年12月31日前送達申請文件;依各校學生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審查結果於3月15日前公告於本室網頁。
(二)期中實習:
需於實習開始5個月前提出申請,本室將在收件後1個月內通知審查結果。
二、申請必備文(請依序裝訂):
(一)申請表。
(二)自傳,須包含以下內容(1000字以內,或5分鐘內影音檔):
- 選擇醫務社工做為實習領域的動機。
- 畢業後5年內的生涯規畫。
- 個人特質的描述與分析(例如:如何面對挫折)。
(三)實習計畫,請具體陳述希望學習的內容。如為研究所學生期中實習,請另附研究專題執行計畫。
(四)成績單及其他佐證資料。
三、申請程序:
由學生依上述時間將申請文件以電郵送達,待本室公告審查結果後,由各校以公函向本院教學部提出申請。
肆、實習內容與訓練方法
一、 實習內容
(一)醫務社會工作的內涵與實施理論,瞭解醫院社工部門的組織與功能、實務工作基本準則,以及各項業務運作情形。
(二)醫務社會工作實施方法,含個案工作、團體工作及社區工作。
(三)志願服務工作與管理;捐款等社會資源的運用與責信。
二、訓練方法
(一)參加與醫務社會工作相關之講座與研討。
(二)觀察及實地接案(包括個案與團體)。
(三)個別與團體督導。
(四)機構參訪、讀書會、個案報告、志願服務體驗、實習發表會等。
伍、實習作業要求及成果發表
一、暑期實習日誌;期中實習週誌。
二、書面報告
(一)實習成果報告:就實習期間接觸的工作內容進行整理,並分享個人在專業及自我的成長。
(二)期中實習研究生須加附乙篇主題/研究報告。
報告內容:選取一個主題,可以文獻回顧的方式就該議題作整理;或進行實地研究,以研究報告方式完成。本篇報告字數要求在6,000字以上。
三、實習成果發表會
原則上定在實習最後乙週進行成果發表,由學生輪流報告,並請學校督導蒞臨指導。每個人報告時間為15分鐘,需製作簡報。
陸、訓練成效考核
一、以出席狀況、繳交作業情形、讀書報告、個案討論、書面/口頭成果報告,以及實習期間之態度言行表現作為考核依據。
二、考核項目
(一)專業知識能力:了解社工專業理論與工作技巧、運用專業知識進行評估、能依據評估擬定處遇與介入策略、必要時能及時修正服務計畫。
(二)服務品質:個案紀錄內容的完整及正確性、能夠有效連結及運用資源、能夠適當協助解決病人的問題。
(三)溝通能力:有面對及解決衝突的能力、與醫療團隊互動能力、與院內外單位的聯繫與溝通。
(四)團隊合作:尊重各領域人員的專業知識與技能、與醫療團隊合作順暢、能在團隊合作中呈現社工專業。
(五)學習態度:具備學習動機與服務熱忱、能尊重及配合督導的要求、樂意接受挑戰、積極主動學習與思考。
(六)專業倫理:能夠自我覺察、遵守社工專業倫理、能進行兩難思考與抉擇。
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