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根據癌症防治法「癌症防治包括:提供癌症末期病人安寧療護。應為病人及家屬提供可平緩病人與家屬身心靈之安寧療護服務」,台大醫院於民國94年3月成立安寧共同照護小組,以提升癌症末期病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達到及早減輕病人的痛苦以及達到身心靈平安的目標。
貳、目的
透過安寧療護共同照護模式,使癌症末期病人及其家屬皆有機會享受安寧療護照顧的服務,提高醫護人員、病人及家屬對安寧療護的認知,進而增加病人家屬和原醫療團隊醫護人員之照護技能,增進末期病人的生活品質。
參、收案條件
癌症晚期病患(advance progressive diseases),且有下列相關問題:
- 生理問題
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便秘、吞嚥困難、腫瘤潰瘍傷口、腹水、淋巴水腫、軟弱疲倦、失眠、瀕死症狀評估與護理、其他生理症狀等等。
- 心理問題
- 認知﹝認知偏誤、病情認知、疾病接受、病情告知﹞、
- 情緒﹝憂鬱、焦慮、孤立隔離、恐懼﹞、
- 行為﹝退縮﹞、
- 人際關係﹝溝通問題、病人與家屬關係﹞、
- 家屬﹝壓力調適、情緒困擾、哀傷輔導﹞、
- 其他﹝自殺意念、壓力因應﹞等等。
- 社會問題
經濟問題、家庭問題、醫療協調問題、出入院問題、照顧問題、福利諮詢、其他。
- 靈性問題
無生命意義與價值、靈性不平安、宗教儀式進行、死亡恐懼及其他等。
- 其他
簽署DNR﹝或安寧照護同意書﹞、協助治療照護模式決策、死亡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