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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相關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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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tuh.gov.tw/LARD/Fpage.action?muid=5846&fid=6361

 

 


標記圖像

申請類型

項目 申請時間​ 結果公告時間​ 申請資格 申請文件
最新消息橋接計畫(未獲科技部補助計畫) 每年9月 隔年1 月​

 

  • 本院專任同仁,且為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或講師資格(含)以上,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作業基金進用人員:主治醫師或碩士級以上人員。
  • 擬申請之計畫書未獲科技部審查通過,且亦未申請院內、外計畫等其他補助。
  • 申請年度無執行中之科技部計畫。
  • 擬申請之計畫需為第一年(不含未獲補助之延續案)。

*本計畫依申請者執行經驗分組,並有連續申請限制,詳請參考執行要點。

  1. 未獲通過之科技部研究計畫申請書。(原計劃書)
  2. 科技部審查意見表。
  3. 回覆審查意見表 (請針對科技部審查意見逐條回覆)。
  4. 研究計畫若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基因重組等實驗者,於送件時需同時檢附送審/許可證明。
最新消息進階計畫(首次通過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每年 9 月​ 視作業流程而定​

 

  • 本院專任同仁,且為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或助理教授資格(含)以下,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作業基金進用人員:主治醫師或碩士級以上人員。
  • 申請者須為首次獲得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且擔任計畫核定清單所列之總主持人。考量整體預算與經費分配,曾在其他單位獲得科技部計畫,或業獲本校相關類型補助者不計。
  • 自首次通過年度起3年內皆符合申請資格,每通過一年之科技部計畫,當年得申請一年之補助,最多可申請三個年度之補助。

 

*請參考下載檔案範例

  1. ​經費補助規劃申請表
  2. 科技部歷年執行計畫(截圖)
  3. 科技部核定清單
  4. 通過之科技部計畫書

 

標記圖像 申請方式

須將申請文件轉檔成 PDF 之後 email 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標記圖像 承辦人

高俐婷小姐(院內分機 66592,電子信箱 liting@ntuh.gov.tw  、mr_project@ntuh.gov.tw)

 

標記圖像 檔案下載

 *登入帳號:NTUH\員工代號、密碼:NTUH網路密碼( 即@ntuh.gov.tw信箱密碼)

 


標記圖像 

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此類計畫承辦單位為台大醫學院研發分處)

項目 申請時間 結果公告時間 申請資格 申請文件
一般型專題計畫 每年12月 隔年七、八月
  1. 擔任主治醫師滿二年或獲碩士學位從事研究工作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之醫藥相關人員。
  2. 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1. 計畫申請書(線上製作)
  2.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個人資料表等(線上製作)
  3. 研究計畫若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基因重組等,需檢附送審/許可證明(直接上傳)。
  4. 如首次申請計畫之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近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 無教職同仁另須提供:
  1. 該年度聘用契約書
  2. 主持人資格便簽(科部主任核章)
新進人員專題計畫 每年12月 隔年七、八月

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申請本項計畫,並以提出三年至五年研究計畫為優先。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年之人員,不視為新進人員。

[備註: 因為以任職時間為依據,所以主治醫師任職滿兩年後到滿5年前算是新進人員。]

同上
隨到隨審 隨時 視作業流程而定
  1. 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提出。
  2. 曾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於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國服務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 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於歸建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歸建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 借調至中央機關擔任政務首長及立法委員,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備註: 以主治醫師為例,僅在滿2年後到滿3年前可以申請隨到隨審。隨到隨審通過率較高,建議大家把握機會。]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