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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沿革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主計室(以下簡稱本室),依院史的記載,始於1903年2月25日任書記古谷傳先生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事務官,同日囑託臺北醫院庶務會計事務,並命事務局長。
     
  • 本室依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組織規程第七條之一設置會計室。嗣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1年12月5日修正公布「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於102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主計室」。
     
  • 本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主要任務包括預算之編列與管控、憑證與經費執行之審核、會計帳務處理與各項表報之製編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