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腫瘤射頻消融治療

腫瘤射頻消融治療

腫瘤射頻消融術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RFA)


原理
射頻消融是一項相當安全的微侵入治療方法,也是目前世上最廣泛使用的腫瘤消融技術,醫生在導引影像例如:超音波(ultrasound)、電腦斷層掃描(CT)、磁共振造影(MRI)等工具定位下,將極細的電極針準確插入腫瘤區域,治療時針頭會放出無線電射頻(radiofrequency)電波,電波經過的組織,會因離子激盪擾動而產熱,治療區內的溫度會開始上升,當區內溫度達到60℃以上,治療區內軟組織包含腫瘤便會被燒灼壞死,所以也俗稱電燒。由於產生溫度不是太高,對治療區外的鄰近組織如血管等危險性較低,而且也因為發展迅速,目前價格也較便宜,有些款式在特定條件下還有健保給付。對於三公分以下的腫瘤,RFA算是價廉物美的首選武器。

各種針的類型


近年來使用的新機型,多半內建有即時針尖溫度以及組織阻抗(impedance)監測功能,可嚴密監控組織溫度及燒灼狀態,除了可使傷害降到最低,同時隨著針尖溫度或組織阻抗來調整輸出功率,使消融效率能夠達到最佳化。

新機型

 

RFA 優點
對於手術風險過高以致無法承受的癌症病患,RFA有可能可以經皮微創進行治療,不需進行傳統手術而達到效果相當的成績,同時RFA也能大幅降低手術出血、麻醉藥量、手術時間以及傷口疼痛和併發症風險等,術後一般也在一至三日可出院,對於術後立刻要回到工作崗位的現代人特別有需要。​
 

RFA 限制
射頻消融所達到的治療溫度較低(60℃),所以如果鄰近低溫區如血液流動中的血管(37℃),則可能因熱量被低溫區帶走而影響療效,這是所謂熱沈效應(heat sink effect)。所以一般腫瘤在血管邊,或是在肺臟近氣管,腎臟近集尿系統,較少考慮傳統射頻治療。因為殘餘殘餘腫瘤復發的可能性較高。

有些情形會造成病人術後併發症風險提高,例如大量腹水或肝機能嚴重異常,凝血機能異常的病患,容易出血或肝衰竭,曾經進行過膽道腸道吻合手術或是支架的病患,術後容易併發肝內感染,除非必要,一般也就不建議使用消融治療了。

大部分的射頻器械使用時需要在身上貼上電導貼片,而有時由於治療時間太長或病患體質問題,電導片溫度會上升,偶而會有局部燙傷的可能性。

到目前為止,在各國對 RFA是否對懷孕病患或胎兒會造成危險,所以並不建議在懷孕婦女身上使用,而植入心臟起搏器或其它電子植入裝置之病患,目前我們也不確定對植入室儀器會不會有影響,一般也不在這類民眾身上進行RFA。
 

使用時機

  1. 根據衛福部核可適應症可用於所有器官軟組織如肝臟,肺臟,腎臟及包含其衍生腫瘤的燒灼及消融,軟組織腫瘤如肝癌,肺癌,骨轉移癌等較常被使用,也有專家使用於甲狀腺,乳房或是子宮腫瘤治療。
  2. 腫瘤數量原則上不影響,不過由於腫瘤數量會影響治療全程時間,所以一般不建議在腫瘤數目太多時使用。健保目前給付規範是建議三顆以下。
  3. 腫瘤大小決定治療的成效,腫瘤越大,使用傳統射頻工具的效果就會越差,所以當腫瘤大於三公分,甚至五公分時,往往需要使用新型射頻工具或微波。現在常見新型射頻器械包括多刀頭射頻,雙極性射頻,食鹽水灌流射頻等,對於五到七公分大小的腫瘤的治療非常有用。
    多刀頭射頻探針
     
  4. 超音波體外導引消融是常見也最便利的治療方法,病患只需要經皮接受穿刺,定位迅速,無輻射暴露之虞,且術後疼痛輕微。如果腫瘤位置無法以超音波導引,則可考慮電腦斷層導引下進行腫瘤消融,治療時間會略長,花費也會略多。如果腫瘤部位或大小不適合經皮治療,則醫生可能建議內視鏡下治療,或合併其他外科手術時進行,術後會有手術傷口,以及較長的恢復期,但一般消融效果比經皮穿刺治療更佳。
    爪針         RFA探針


    超音波體外引導消融
     
  5. 目前不建議使用於裝有心律調節器裝置的病患,凝血或肝臟功能不佳的病患,治療時危險性大,也建議審慎考慮。


RFA 術前注意事項

  1. 血液常規,肝腎機能及凝血功能檢查。
  2. 電腦斷層導引進行之病患,有可能在治療前數日必須先進行一次「經血管栓塞定位術」,以利定位。超音波導引進行的病患則不需要。
  3. 填寫治療同意書。
  4. 局部麻醉病人不必禁食,但不要吃得過飽。全身性麻醉病人需要禁食,通常要禁食超過六小時。​
     

RFA 術中注意事項

  1. 視需要進行局部麻醉,靜脈麻醉或是插管全身麻醉。
  2. 視需要決定超音波或是電腦斷層導引下進行治療。
  3. 可分經皮體外治療,內視鏡下治療,或是傳統手術中治療三種。
  4. 術中意識清醒者如有不舒服應當場跟醫護人員反應。
     

RFA 術後注意事項

  1. 經皮穿刺治療之病人應平躺或側躺至少六小時以利止血,內視鏡或傳統手術下進行的病人則不需要。
  2. 經皮穿刺治療之病人六小時後可以恢復喝水或進食,如果有嘔吐等不適則建議繼續禁食至症狀消失,內視鏡或傳統手術下進行的病人則依醫師指示再開始進食。
  3. 部分傷口會有疼痛、滲血,這是正常的現象,若疼痛加劇,請告知病房醫師或護士加以處理。
  4. 隔日清晨應複查血液常規以及發炎情形,以確定無併發症發生。
  5. 經皮穿刺治療之病人覆蓋在傷口的紗布,24小時後即可拿掉。
  6. 後續的追蹤方面,因從超音波看不出治療後的腫瘤死活變化,必須採用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之顯影檢查來追蹤,一般治療後一個月會進行第一次檢查,如果發現仍有存活腫瘤,可儘早再次治療,此後建議三到四個月追蹤一次。​


風險及併發症
常見併發症為可分三種類型,一為出血,包括治療處出血,血胸,腹腔其他臟器出血,皮下出血等,約佔0.7%。二為感染,包括消融區感染,如肝膿瘍,或是腹腔胸腔其他部分感染,約佔0.3-1%。第三類則與消融位置有關,如靠近橫隔膜以致損傷橫膈或肋膜腔,靠近腸道致損傷腸胃,靠近膽道致損傷膽道等,發生率因治療位置有關。整體死亡率約千分之一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