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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醫療費用

本院依據醫療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台北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原則之規定辦理:
健保有給付項目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規定收費,未給付項目依本院自費醫療收費標準規定收費,相關資訊請參考『台大醫院自費醫療項目收費標準』、『外籍人士及國際醫療服務自費醫療項目收費標準』說明。

台大醫院自願付費醫材說明書及同意書

註:所使用之醫材項目,其估計使用數量僅係預估性質,實際收費金額依實際使用以電腦結算核計之金額為準。

北市衛生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