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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權利與配合事項

 

病人權利

公平醫療

本院致力於提供公平及優質的專業醫療服務,不會因為您或您的小孩的性別、年齡、種族、宗教、國籍、身分、疾病或其他特質之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專業識別

本院工作人員均佩戴識別證,若未佩戴識別證者,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

 

醫療參與

本院醫療人員為您或您的小孩進行診斷與治療時,會主動解釋病情、主要檢查相關資訊、治療方針與照護計畫、替代性治療、預後情形、可能產生的風險等,我們鼓勵您參與醫療過程及決策,您有權在聽取相關檢查及治療的利益與風險之後,選擇接受或拒絕該項檢查或治療。

我們尊重您尋求第二意見的權利,您不必擔心影響到原有的醫療服務品質。

 

醫療說明

若您對本院醫療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我們非常鼓勵您發問、要求說明,若需其他語言服務,我們將協助處理。

當醫療過程發生不預期的結果時,本院醫師亦偕同相關人員向您詳實說明,並解答您的各項疑問。

 

知情同意

若您或您的小孩需要接受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麻醉、輸血或高危險治療,本院醫師會先說明該項處置的原因、成功率、可能的併發症及風險、替代方案等,之後我們會請您簽具同意書。若病人失去意識或無法表達意願時,我們會向法定代理人、親屬或關係人說明並取得同意。只有在取得同意的條件下,我們才會進行上述檢查或治療。但按醫療法規定,情況緊急者則不在此限。

 

隱私保護

本院對於病人及其病歷資料,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在所有的臨床問診、檢查及轉運時,我們將盡力保護您或您的小孩的隱私。本院只有因業務需要等正當理由才會使用病歷紀錄,其他人士只有在符合法規或獲得您的同意下才能知悉或檢閱病歷資料。如果是研究所需,必須依法通過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之審查,以保障安全與隱私。

如果您不願意讓特定家屬知悉您或您的小孩的病情,請事先告知醫護人員,本院將在合乎倫理法律的範圍內予以尊重。若您不願意讓訪客查詢住院訊息,我們亦將妥善處理。

 

安寧療護

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末期病人有拒絕施行心肺復甦術及選擇安寧緩和醫療的權利。病人為未成年人時,由法定代理人簽署決定;如果已成年、但無法表達意願時,則由法定代理人代替簽署或參與相關之醫療決定。如果您的意願改變,您可以隨時以書面撤回。

 

器官捐贈

如果您有器官或組織捐贈的意願,歡迎洽詢本院器官勸募小組或社會工作室。諮詢專線:0972-233995、0972-233975、02-23562097。

 

有權拒絕

本院為教學醫院,為促進醫學教育,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懇請您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但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與醫療無關之檢驗、研究、測試等相關活動。您的拒絕,並不會影響到本院醫療人員對您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之醫療品質。

 

意見反應

如果您對於本院之服務有任何意見反應,您可以透過以下管道向本院提出,我們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1. 專線|(02)23562877。
  2. 傳真|(02)23945063
  3. 信箱|service@ntuh.gov.tw
  4. 填寫「病人及訪客意見表」後投入意見箱。

 

病人配合事項

為了維護大家的安全,並尊重其他病友之權益,請您配合以下事項。

配合治療計劃

請您或您的小孩配合醫療團隊的治療計畫,包括藥物、飲食、運動及復健等項目,並請您將病情、病史、藥物過敏史及是否正在使用其他醫療方式等重要資訊,詳實告知醫療人員。為維護您們的權益與健康,請勿接受不明人士推銷之醫療食品或藥品。

請配合本院住院須知之規定。若醫師認為病情不適合出院,而您堅持出院時,依醫療法之規定,須請您填具自動出院書。

 

感染控制

  • 為保障您或您的小孩,以及其他病友的健康,請配合本院感染管制措施:
  • 住院期間可能有暴露於傳染病之風險,為保障您與家人的健康,進出醫院請多洗手,若您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如咳嗽),請配戴口罩,必要時請配合本院及國家衛生政策進行相關追蹤事宜。
  • 請勿攜帶輸液、引流管路、穿著手術衣或探病衣,進入商場、公共場所等。
  • 免疫功能低下、發燒、腹瀉或呼吸道症狀(如咳嗽)病人,避免出入商場及公共場所等。
  • 特殊隔離病人於隔離期間,非經醫護人員同意,不得離開病室,其照顧者請勿與其他病人及其照顧者接觸。

 

環境衛生

為維護空氣品質與環境衛生,請配合全面禁菸、禁吃檳榔及榴槤。除了導盲犬之外,請您不要將寵物帶入院區。

 

病歷使用

若您需要申請病歷資料複製本、各類診斷證明文件、影像資料光碟複製等,請由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經授權之人士提出申請。

 

費用說明

請您瞭解並同意負擔各項診斷及治療等相關費用以及其付費方式。如果有需要採用全民健保不給付之自費醫療項目時,本院會事先提出說明,並於取得您同意後才施行。

 

院區安全

本院於晚間10時至上午6時為門禁時間,各進出口由警衛人員進行管制。若您或家人住院期間需於上述時間進出本院,請您出示陪病證。

若於院內發現有暴力行為之虞或可疑人士,請協助通知警衛人員處理。

 

財物管理責任

本院並無承擔個人財物遺失或損壞的責任,請您或家屬自行妥善管理隨身財物。如遇有特殊無法自行保管的情形,請洽本院工作人員協助。若發生財物遺失事件,本院可以協助找尋或於必要時陪同您向管區派出所報案。 

 

拍照攝影錄音注意事項

為了維持醫療作業之順暢、維護病房安寧,並兼顧其他病友與本院人員之隱私,請您不要在本院院區內進行採訪、拍照、攝影或錄音。

 

病人權利及配合事項說明海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