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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複檢作業

壹、全國辦理兵役複檢之醫院如下,請多利用

臺北市:臺大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三軍總醫院

臺中市:臺中榮民總醫院

臺南市:成大醫院

高雄市:高雄榮民總醫院

花蓮市:慈濟醫院

兵役體檢相關資訊連結:台北市政府--兵GO體位區分標準簡易查詢系統

 

貳、役男複檢應注意事項

一、受理掛號:

  1. 自費役男: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週六不受理)受理現場預約掛號(請備妥自費同意書及診斷書正本),受理後本院將發給複檢預約單。
  2. 移送役男:臺北市、臺北縣每月受理20名以內為限,外縣市(基隆市、新竹縣、市、桃園縣、苗栗縣)10名為限,每月排檢一次,請各役政單位於每月15日前將役男待檢名單以正式公文函送本院,預約掛號日期約為文到後3週,排檢結果以公文函復各役政單位。
  3. 兵役複檢掛號由本院安排,恕不接受指定醫師。
  4. 因故未能應診請於門診日前2週攜帶預約單至門診大廳「申辦業務櫃檯」,本院將另行安排醫師應診,但以1次為限。

 

二、報到應診:

  1. 役男至本院辦理複檢時,應親自至本院門診大廳「申辦業務櫃檯」辦理報到,並親自就診及檢查。
  2. 「申辦業務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30至10:30及13:00至15:00。
  3. 報到應備資料

(1)自費役男:

a.複檢預約單。

b.國民身分證正本(不可以影本或其他證件替代)、最近3個月內同式脫帽2吋照片(一式)7張。

(2)移送役男:

a.役政單位通知書。

b.國民身分證正本(不可以影本或其他證件替代)、最近3個月內同式脫帽2吋照片(一式)7張。

  1. 為確保本院開出的兵役用診斷證明書之正確性及防止篡改,兵役複檢診斷證明書正本,一律以正式公文函送各縣市政府役政單位,自費役男則以兵役複檢診斷證明書影本加蓋關防函送役男。
  2. 複檢結果請自行向役政單位洽詢。
  3. 役男完成複檢及檢查後,若醫師認為有必要再回醫院做再次檢查時,請於再複檢當日先至「申辦業務櫃檯」辦理報到手續後就診。

 

 參、兵役複檢收費標準:

兵役複檢收費標準

如有疑義,自費役男請洽門診部楊小姐 (02-23123456 轉 267377) / 移送役男請洽秘書室彭小姐 (02-23123456 轉 26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