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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醫療鑑定與查詢業務

本院依法接受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稅徵與公立保險機關之詢問或委託鑑定作業。案件性質簡述如下:

  1. 委託鑑定:係指機關函請本院鑑定(無論是否為本院病人),或請本院醫師就專業立場判斷並表達意見,而非僅單純陳述事實之案件。
  2. 查詢病情:係指機關函請本院就曾於本院就醫之病人,於本院門、急診或住院期間醫療狀況說明之案件。
  3. 資料提供:機關函請本院提供曾於本院就醫病人之病歷影本、X光片或其他醫療相關資料,不含醫師說明或專業判斷之案件。
  4. 醫理見解:係指機關函請本院針對特定病症,請本院醫師就專業立場依各醫學會、文獻資料或相關科別教科書的指引,並輔以臨床經驗,客觀陳述說明之案件。

為確保函復意見之客觀性,避免承辦鑑定團隊醫師遭受干擾,是類案件均由本室擔任對外聯繫窗口。

如有疑義,請洽秘書室吳先生 (02-23123456 轉 26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