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計畫主持人)資格條件:
- 請參閱「台大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受理之本院計畫主持人資格」。
- 請參閱「台大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受理之本院研究團隊時數資格」。
- 本會依台灣大學108.1.8公告台灣大學研究計畫倫理審查依專業分流送審,台灣大學教職老師若申請之計畫非屬函文說明第三項之範圍,敬請送台灣大學研究倫理中心審查(檢閱函文)。
- 若屬廠商委託試驗擬於總院及分院執行,請分開兩個新案申請。若同時送出審查,本會僅收一件案件之審查費(變更亦同)。
表 單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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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單僅供檢附文件之參考,送審無須檢附。 |
112.08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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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EC系統為線上簽核,本文件僅供參考,不需上傳簽名掃描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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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EC系統為線上填寫,本文件僅供參考,不需上傳本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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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請依計畫情形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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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院內收集醫療常規剩餘檢體之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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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更新_刪除案號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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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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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更新 *若達顯著利益需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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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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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委託試驗計畫案件建議檢附,並請確認版本日期是否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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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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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屬美國 FDA 管轄計畫,請授權者填寫及簽名後掃描上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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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更新_刪除案號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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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易受傷害族群說明表(納入易受傷害族群須依對象填寫)
- 納入易受傷害族群說明表(未成年人)(PDF) (WORD) (ODT)
- 納入易受傷害族群說明表(無法行使同意之成人)(PDF) (WORD) (ODT)
- 納入易受傷害族群說明表(孕婦及胎兒)(PDF) (WORD) (ODT)
- 納入易受傷害族群說明表(生存力不明之新生兒)(PDF) (WORD) (ODT)
- 納入易受傷害族群說明表(無法存活之新生兒)(PDF) (WORD) (ODT)
- 納入易受傷害族群說明表(受拘禁人)(PDF) (WORD) (ODT)
新案填寫說明
- e-REC新案申請書與填寫說明(此為填寫範本,最新版本請以本會公告為主)
- 臨床試驗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填寫說明(此為填寫範本AF-046-09.0臨床試驗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填寫說明,最新版本請以本會公告為主)
- 研究者自行發起計畫採集單一檢體種類或採集不同檢體種類但保留與否之處理方式相同之計畫 (PDF) (WORD) (ODT) 其【受試者同意書(十二)受試者之檢體(含其衍生物)、個人資料之保存、使用與再利用】書寫範例。
若有相關疑問,請參閱本會QA。
表 單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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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更新 | |
109.09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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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會之生物材料申請已改為線上申請,表單係在「portal/其他資源/實驗場所管理系統」。可參考該系統左側【使用教學】PPT第86頁進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