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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液採集

1 目的:正確的檢體採集能夠提升檢驗結果之準確性,建立痰液檢體標準作業程序,能夠提供醫檢師快速、準確的檢驗,進而提升整體之檢驗品質。


2 採檢前作業流程

2.1 每一項檢驗醫令必需由臨床醫師開立,同時必須正確且完整的記錄於電子資訊系統與紙本之病歷。

2.2 每一項檢驗申請內容,應包含完整之受檢者姓名,出生日期,檢體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醫令開立之醫師姓名。若有特殊事項,應一併註記於申請內容。

2.3 正確辨識受檢者,包含姓名與出生日期。

2.4 正確辨識檢驗申請內容,包含檢驗項目,檢體類別,確認檢驗申請之效期。

2.5 依據條碼標籤準備對應之檢驗容器,例如:59號無菌罐(無菌容器),60號50mL離心管(無菌容器)。


3 痰液採檢作業流程

3.1 依據檢驗申請內容對受檢者進行進行口頭採檢衛教說明,必要時可提供紙本說明。並請受檢者確認採檢容器,是否已貼上受檢者之條碼標籤。

3.2 受檢者自行採集痰液檢體之流程:
  3.2.1最佳的痰液檢體是早晨第一口痰檢體。
  3.2.2受檢者必需注意,為了減少口腔,咽頭正常細菌的混入,以及防止混入食物殘渣,取痰前先清水漱口。不建議以牙膏刷牙清潔口腔。
  3.2.3用力咳出肺部深處的痰液,而不是咳出唾液或喉頭分泌物。
  3.2.4將檢驗容器的瓶蓋打開,將痰液直接咳入無菌容器內。

3.3 醫療同仁收取檢體時,應辨識病人身分並確核檢體盒標籤條碼後執行完成採檢動作,紀錄時間。

3.4 如果醫師開立三張檢驗單檢查,請分三天採集檢體送檢。

3.5 檢體若無法馬上送檢,應先置於冰箱保存。


4 痰液檢驗注意事項:

4.1 除TB菌之檢驗培養為60號50mL離心管(無菌容器)外,其它類別的痰液檢驗均使用59號無菌罐(無菌容器)。

4.2 細胞學檢驗之痰液收集後,應於2小時內儘速送達檢驗室。請勿於例假日送檢,若遠途病人無法於檢驗室正常上班日送檢時,24小時內可冰存,超過24小時須加入等量75%酒精,並於檢驗申請單或檢體標籤上註明檢體有加入固定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