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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針抽吸細胞學檢體採集

1 目的:正確的檢體採集能夠提升檢驗結果之準確性,建立細針抽吸細胞學檢體標準作業程序,提供適當的檢體,進而提升整體之檢驗品質。


2 採檢前作業流程

2.1 每一項檢驗醫令必需由臨床醫師開立,同時必須正確且完整的記錄於電子資訊系統與紙本之病歷。

2.2 每一項檢驗申請內容,應包含完整之受檢者姓名,出生日期,檢體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醫令開立之醫師姓名。若有特殊事項,應一併註記於申請內容。

2.3 正確辨識受檢者,包含姓名與出生日期。

2.4 正確辨識檢驗申請內容,包含檢驗項目,檢體類別,確認檢驗申請之效期。細針抽吸位置如有左、右之區分或是乳房腫瘤方位辨識…等,需將細針抽吸位置註記於「SITE」欄位。若是開立醫令為其他淋巴結細針穿刺細胞學檢查(Lymph Node aspiration cytology
(Other than Neck))、腹部腫瘤細針穿刺細胞學檢查(Abdominal mass aspiration cytology)及其他檢體細針穿刺細胞學檢查(其他檢體)(Other aspiration cytology)時,「SITE」欄位必須清楚註記採檢位置。

2.5 確認受檢者是否遵守檢驗申請內容之特殊限制或特殊醫囑。例如:出血傾向、抗凝固劑治療、血液凝固疾病等。

2.6 依據檢驗申請內容準備對應之65號一般玻片,需將病患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病歷號碼﹚註記於玻片磨砂處。因採檢物可能為液狀檢體,需準備6號15mL離心管(無菌容器)備用。

2.7 細針抽吸細胞學檢驗需製備乾,濕固定抹片,細針抽吸現場需準備95%酒精缸或是盛裝有95%酒精的50毫升離心管進行濕固定。


3 細針抽吸細胞學檢體採檢作業流程

3.1 依據檢驗申請內容對受檢者進行口頭採檢衛教說明,必要時可提供紙本說明。病人同意後填寫同意書,由醫護人員收集,保存於病歷中。

3.2 檢體採集者均必需先以肥皂清洗雙手,並以已滅菌之紙巾擦乾雙手。

3.3 醫師執行細針穿刺後,將細針吸取物置於玻片上,利用另一張玻片以輕拍或是抹開的方式,使細胞均勻分布於玻片上,切忌過度用力拉扯檢體,以防細胞變形、破壞無法辨認。抹片完成後,一張立即浸入95%酒精缸或是盛裝有95%酒精的50毫升離心管內,進行濕固定(15分鐘至30分鐘,視檢體抹片厚度而定),並於抹片加註“P”,另一張乾燥固定。


4 記錄

4.1 細針抽吸細胞學檢體必須以書面或電腦化的方式,確實記錄檢驗開立日期,檢驗種類,採檢日期,時間。

4.2 如有特殊的採檢方式,亦應完整記錄。

4.3 實驗室檢體受理時間與檢驗執行時間,亦應完整記錄。

4.4 敬請提供正確及充足的臨床訊息,對於特殊的要求請記錄於電腦中,如特殊微生物的篩檢,細胞計數等。


5 檢驗項目注意事項:

5.1 待濕固定完成後,將乾、濕固定的玻片排放於玻片夾內,並在檢驗申請單上註記送片量後,玻片及檢驗單送至細胞檢驗室。若是以盛裝有95%酒精的50毫升離心管進行濕固定時,直接以離心管傳送,離心管需標示病患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或病歷號碼)。

5.2 若是細針吸取物是液狀物,檢體以肝素(Heparin)或ACD(Acid CitrateDextrose)抗凝固後,以15毫升尖底塑膠離心管盛裝。